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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3.拓展博士后工作空间。加大对博士后工作的投入,创新博士后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改进和完善博士后考核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设站单位申请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推动开展国际交流,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园区开展博士后工作,探索建设博士后创业基地。出台吸引国外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我市高校、研究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优惠政策,实施择优资助外籍博士后人员计划,实现我市博士后队伍国际化。

  4.加大海外引智力度。实施“孔雀计划”。打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交流平台,使之成为集人才、智力为一体的国家级、国际性交流平台。建立海外引智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促进高端人才市场发展。实施创新人才“千人计划”。进一步发挥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光启理工研究院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重要载体的作用,吸引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创新创业。

  5.健全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完善高技能人才政策体系,深化以就业为导向的培训模式,深化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改造一批以高技能培训为主的公共实训基地。进一步完善紧缺培训补贴制度和来深建设者技能培训鉴定补贴制度,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

  6.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培训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鼓励企业积极承担社会培训任务,为参加职业培训人员提供实训实习条件,实现“就业一人、培训一人”。

  7.实施“职业素质提升工程”。开展百万劳动者大培训,对获得证书的劳动者给予补贴。每年开展百万劳动者技能大赛。加快深圳高级技校新校区、深圳第二高级技校的建设,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园区。

  专栏2: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
  人才园建设工程、深圳高级技工学校(龙岗)新校区建设工程、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建设工程、高技能人才公告训练园区建设工程

  (四)加强公职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1.深入推进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优化、细化职位分类,形成较为科学、明晰的职位分类体系。健全分类招聘、分类交流、分类考核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较为完整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公务员聘任制改革,稳步扩大聘任制公务员队伍规模,为公务员队伍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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