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实现了企业深户员工与外来劳务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建立了综合医保、住院医保、农民工医保三大医疗保险形式。建立了少儿医保制度,覆盖全体在校在园少儿。建立了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初步建立预防、治疗、康复和展能一体化的工伤保险体系。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积极促进居民就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
人才总量快速增长,全市人才总量达到325万人,专业技术人才103万人,技能人才222万人。人才结构显著改善,专业技术人才中高级职称共9.55万人,中级职称25.92万人,初级职称及其他专业人才67.53万人,技能人才中高级工技能人才37.1万人。高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市共有各类专家751人,两院院士21人(全职院士7人,双聘院士14人),中央“千人计划”22人,国贴专家448人,市贴专家287人,国家级领军人才111人,地方级领军人才875人,后备级人才810人。
实施综合配套的人才政策“1+6”文件,探索创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提高了博士后管理和资助水平,累计招收博士后人员814人。推出了《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形成了个性化引才机制,开辟了个人申办人才引进渠道,逐步放宽了高校毕业生入户条件。建立起政府统筹为主导、企业培训为主体的社会化技工教育培训体系,全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87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292家,技工院校在校生2.5万人。实施紧缺职业培训补贴制度和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补贴制度,累计补贴109万人。
(四)公职人员管理取得新突破。
全市招录公务员7564名,其中聘任制公务员401人,招聘职员9088名、雇员4200名,实现事业单位近10万工作人员向聘用制过渡,完成2178名军转干部安置任务。
全市启动公务员聘任制试点,构建起以职位分类、合同管理、社会化保障为主要特征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开展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改革试点,建立了一套符合公安执法要求和警察职业特点的人事管理机制、专业化的晋升机制。全面启动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初步构建了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三大类公务员相对独立的职业发展通道和管理制度体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行公开招聘制度,实施全员聘用制。做好军转干部阳光安置工作。
(五)劳动关系平稳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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