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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2〕107号)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深圳质量、努力建设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化城市的重要时期。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圆满完成各项主要指标任务,为“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全市促进16.8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新增劳动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9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保持在2.5%左右,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吸纳了800多万劳务工在深就业。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就业政策大政方针,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以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为抓手,统筹做好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各类群体的就业促进工作,建立了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就业援助制度,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和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二)社会保障能力稳步提高。

  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创历史新高,达到3309万人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87.48万人、1045.66万人、928.5万人、255.48万人、392.23万人。参保总人次比“十五”期末增长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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