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共同推进
1、区农委负责落实农产品进社区的农产品供应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农业企业进驻社区进行直销服务工作;做好企业进社区直销点销售量、销售产值的月报统计工作;做好社区居民对社区直销点的销售情况、产品需求、便民利民等工作的问卷调查;协助企业做好品牌宣传服务工作,设计统一的社区直销点标识牌;监督企业供应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确保100%合格;组织协调企业入驻及农产品供应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2、区社建办负责农产品进社区工作社区的筛选、确定和与入驻农业企业的对接工作;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社区办落实此项工作的进行指导、管理和考核。
3、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为农产品进社区工作给予必要的协助,提供必要的方便,不得以各种名义向入驻企业收取不当费用。
4、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负责为农产品进社区临时摊点提供便利和保障,防止不法摊贩借机搭车,影响市容。
5、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具体负责本区域内农产品进社区工作的推进、落实和管理工作。将农产品进社区工作纳入到便民利民服务的工作内容中,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各居委会负责沟通协调小区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农产品进社区的各项具体工作。鼓励社区志愿者帮助企业做好销售工作。
(二)明确工作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本次农产品进社区工作面广量大,需要进行统一的安排和部署,全年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如下:3月底,企业与社区进行对接,逐步完成入驻工作;4月-5月进行试运行;6月底,进行运行工作评估小结;8月-12月,进一步扩大社区范围,争取达到100家目标;12月,进行社区直销工作总结。
(三)增强企业责任意识,有效推进
作为农产品进社区的责任主体,各入驻企业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高质量完成这项工作,体现为民办实事的良好意愿。做到以下工作要求:
1、供应农产品以新鲜的地产农产品为主,可适当采购花色蔬菜品种;
2、农业企业所提供的地产农产品销售价格低于本地区农产品零售价格;
3、所有销售农产品必须有企业农药残留速测自检报告,且达到100%合格;
4、要做好企业自身的品牌宣传工作,销售的农产品有企业标贴;
5、社区直销服务中,尽可能将摊点设置在小区内部,并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不影响社区居民生活和休息;
6、根据企业的配送能力,每周入驻社区服务1-2次以上;
7、按时报送营销信息统计报表。
五、政策扶持
为鼓励企业进入社区开展地产安全农产品的地产地销工作,对进驻社区的企业按社区点进行定额补贴。具体标准为:每周供应一次的给予5000元/年/点的标准进行补贴;每周供应二次以上的给予10000元/年/点的标准进行补贴。扶持补贴资金由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财政各承担50%。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人工、油费、损耗等日常开支。
附件:
1、闵行区地产安全农产品进社区试点工作供应单位名单(第一批)(略)
2、闵行区地产安全农产品进社区试点工作社区名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