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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5、批发市场或较大规模的市场应当安装电视监控系统、实时数码录像系统等技防设施,并保证日常运行。
  6、市场内不得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以及其他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
  7、市场内不得有殴打或者结伙殴打他人以及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
  8、市场内不得有敲诈勒索,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收取保护费等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9、市场内不得有书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或多次发送恐吓等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
  五、环境整洁卫生
  1、市场内外环境干净、整治,通道畅通,无乱吊挂、乱张贴、乱占道、乱堆放等现象,消防通道及市场大门两侧不安排摊位和堆放货物。
  2、各种公示栏、提示牌和广告牌匾设置规范、醒目明确、方便群众。
  3、市场内不同商品的交易区明确划分,做到上市商品划行归市。水产、熟食、活鸡等交易区配备相关设施。
  4、严格落实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配备专门保洁人员。
  5、场内经营者有较好的环境卫生意识和良好卫生习惯,食品经营人员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实行持证上岗。
  6、认真落实市场门前“三包”,做到市场周边卫生整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整齐、进出有序。
  六、基础设施齐全
  1、市场的主通道与购物通道应配备照明灯,主出入口设置应急灯并确保正常使用。
  2、市场内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符合低压电器安装要求,并设漏电防护装置。
  3、市场内保障消防水源、防火分隔措施到位、消防设施配备齐全、设置规范,并设立明显的禁烟火标志。
  4、配备完备的通风系统,活鸡销售点必须设置排风设备。
  5、场内上下水道畅通,排放迅速,水冲洗装置良好。
  6、配置统一的保洁桶、垃圾桶(箱),集中处理垃圾。
  7、市场开办者对市场从业人员统一胸牌、服装,服饰标志要醒目、易识别身份。
  七、精神文明推进有力
  1、场内经营者和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对活动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达100%。
  2、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文明公约,倡导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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