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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意见操作办法的通知

  (2)孵化用房新建或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发生费用凭证复印件;
  (3)在孵企业租房协议;
  (4)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孵化用房租赁费用补贴
  1、申请条件
  (1)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或年度考核合格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2)实际入驻的在孵企业达到20家以上。
  2、扶持标准
  对孵化器整体包租非自有物业办公楼、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用于科技创业孵化用房,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实际使用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区财政对其整体包租发生的租金(不高于同期周边办公用房的租金水平)第一年给予100%的补贴,第二年给予60%的补贴,第三年给予30%的补贴,补贴最多不超过1.5万平方米,三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3、申报材料
  《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
  (1)孵化器租赁社会闲置房产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2)实际发生房屋租赁费用凭证复印件;
  (3)在孵企业租房协议;
  (4)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孵化器服务补贴
  1、申请条件
  (1)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或年度考核合格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2)孵化器为在孵企业提供融资、培训、咨询等各类科技创业孵化服务;
  (3)实际入驻的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详见附件2)。
  2、扶持标准
  区财政每年按每家在孵企业1万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器服务补贴。
  3、申报材料
  《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或年度考核合格的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经市主管部门备案的孵化器在孵企业清单及相应的孵化协议、租房协议、在孵企业成长档案、创业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3)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毕业企业落户奖励
  1、申请条件
  (1)经区主管部门认定的毕业企业(详见附件2),毕业前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内;
  (2)毕业后仍在本区注册纳税。
  2、扶持标准
  对孵化器培育毕业、并在本区落户的创业企业,区财政按每家毕业企业5万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器奖励。
  3、申报材料
  《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
  (1)区级主管部门认定毕业企业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2)孵化器与在孵企业的孵化协议复印件;
  (3)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毕业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十五、鼓励加速器提供加速服务
  (一)加速服务补贴
  1、申请条件
  (1)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或年度考核合格的加速器;
  (2)实际入驻的加速企业(详见附件2)达10家以上。
  2、扶持标准
  加速器为科技企业提供技术、融资、合作等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的,区财政每年按每家实际入驻企业1.5万元的标准给予加速器补贴,每家入驻企业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申报材料
  《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或年度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加速器入驻企业清单及相应的加速服务协议、加速服务手册、租房协议、科技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3)加速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股权投资补贴
  1、申请条件
  (1)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或年度考核合格的孵化器或加速器;
  (2)孵化器、加速器参股投资实际入驻的科技企业。
  2、扶持标准
  区财政根据其投资额度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给予补贴。孵化器投资在孵企业的,区财政根据实际投资额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给予三年期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加速器投资实际入驻的加速企业的,区财政根据实际投资额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给予一年期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材料
  《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或年度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孵化器或加速器公司,或孵化器相关投资公司参股投资入驻的科技企业的相关合同、被投企业验资报告、银行到款证明等复印件;
  (3)孵化器或加速器与入驻企业签订的孵化或加速服务协议复印件;
  (4)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加速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被投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上市服务奖励
  1、申请条件
  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或年度考核合格的孵化器或加速器。
  2、扶持标准
  对孵化器、加速器实际入驻的企业成功上市,区财政按每上市1家奖励30万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器或加速器奖励。
  3、申报材料
  《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
  (1)入驻企业营业执照、证监会批准上市的文件复印件;
  (2)孵化器或加速器与入驻企业签订的孵化或加速协议及企业成长档案复印件;
  (3)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加速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挂牌交易奖励
  1、申请条件
  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或年度考核合格的孵化器或加速器。
  2、扶持标准
  对孵化器、加速器实际入驻的企业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区财政按每挂牌交易1家奖励20万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器或加速器奖励。
  3、申报材料
  《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
  (1)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文件复印件;
  (2)孵化器或加速器与入驻企业签订的孵化或加速协议及企业成长档案复印件;
  (3)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加速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十六、资助科技创业公益服务
  (一)创业导师费用补贴
  1、申请条件
  由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简称“YBC”)紫竹办公室申请。
  2、扶持标准
  根据创业导师辅导创业企业的项目数,区财政每年按每个项目3000元的补贴标准,资助YBC紫竹办公室开展创业导师活动。
  3、申报材料
  《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
  (1)“YBC”紫竹办年度创业企业项目服务清单;
  (2)与创业企业“一对一”结对辅导协议书、年度创业辅导记录;
  (3)YBC紫竹办公室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科技创业公益活动补贴
  1、申请条件
  (1)注册在本区的社会组织或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2)由区主管部门认可的面向全区的科技创业公益活动。
  2、扶持标准
  对组织开展科技创业公益活动的,区财政对其活动费用给予50%补贴,最多不超过15万元。
  3、申报材料
  《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
  (1)注册纳税在本区的社会组织或科技创业服务机构资质材料;
  (2)科技创业公益活动方案;
  (3)科技创业公益活动发生费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十七、奖励开展公共技术服务
  (一)申请条件
  由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二)扶持标准
  1、年服务区内企业数量30家以上,且年服务收入300万元以上的,区财政奖励30万元;
  2、年服务区内企业数量20家以上,且年服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的,区财政奖励20万元;
  3、年服务区内企业数量10家以上,且年服务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区财政奖励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
  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市有关部门出具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3、服务区内企业的相关合同、发票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
  二十八、鼓励共享仪器设施设备
  (一)申请条件
  1、企业共享的仪器设备属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加盟单位;
  2、企业共享的仪器设备是企业开展相关技术创新的必要设施,设备原值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企业确实未购置。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资助项目研发和测试等发生费用总额的50%,单个项目最多可资助1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
  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区内企业共享仪器设备的协议书或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仪器设备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编号证明;
  3、《鼓励共享仪器设施设备》服务明细表(包括每项项目的价格、费用总额以及服务发生时间,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4、发生相关费用的发票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
  二十九、鼓励开展技术经纪活动
  (一)申请条件
  按照《上海市促进技术经纪发展实施办法(试行)》(沪科合[2012]2号),经市主管部门核准资助的本区技术经纪机构。
  (二)扶持标准
  按市财政资助资金,区财政给予1:1的匹配资助。
  (三)申报材料
  《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
  1、技术转让合同或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
  2、技术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三十、鼓励银行开展科技金融专营服务
  (一)申请条件
  为闵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商业贷款发生不良贷款净损失,且纳入市财政核准补贴范围的银行。
  (二)扶持标准
  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促进科技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沪府发[2011]84号)精神,银行对本区试点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所发生的超过一定比例的不良贷款净损失,区财政按市相关要求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三)申请材料
  《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市主管部门核准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
  三十一、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
  (一)贷款担保净损失补贴
  1、申请条件
  为本区试点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具备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资质的担保机构发生代偿净损失,且纳入市财政核准补贴范围。
  2、扶持标准
  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促进科技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沪府发[2011]84号)精神,商业性担保机构对本区试点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所发生的代偿净损失,按照市相关要求区财政给予一定比例补偿。
  3、申请材料
  《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市主管部门核准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
  (二)专业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
  1、申请条件
  获得市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专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贷款担保,并按时足额还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补贴标准
  区财政按企业贷款担保额的1.2%给予担保费补贴,同一企业一年最高补贴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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