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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实施第三轮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实施第三轮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闵府[2009]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2006至200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全区上下团结协作、共同努力,闵行区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全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大力推进,环境管理机制体制逐步完善,产业结构能级加快调整优化,生态区内涵和水平持续巩固深化,城市功能布局不断优化完善。
  在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全区涌现了一大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乐于奉献、勇于进取的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发扬成绩、鼓舞士气,推进我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各单位推荐和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评审,区政府决定:
  授予区财政局等15家单位“实施第三轮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模范奖”荣誉称号;
  授予区文明办等40家单位“实施第三轮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优秀奖”荣誉称号;
  授予李丽等84名同志“实施第三轮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攀高峰,为我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做出更大的成绩。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按照区委、区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抓住上海市“迎世博、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契机,以节能减排和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继续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污染全过程防治,着力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民生,切实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我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闵行区实施第三轮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闵行区实施第三轮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
行动计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实施模范奖(15个)
  闵行区财政局
  原闵行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闵行区环境保护局
  原闵行区农业和绿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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