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闵行区中医医院建设方案的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闵行区中医医院建设方案的批复
(闵府[2009]56号)


区卫生局:
  你局闵卫办[2009]73号文《关于闵行区中医医院建设方案的请示》收悉,经区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闵行区中医医院建设方案。
  1、区政府授权你局具体操作与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西红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约相关事宜。
  2、区中医医院新增人员编制,按相关程序申报办理;资产管理问题由你局牵头作进一步研究。
  此复

  附件:《闵行区中医医院建设方案》

  二ОО九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闵行区中医医院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闵行区医疗卫生改革,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闵行区社会事业发展与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医疗卫生公益性,构建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互动、财政投入和社会资本协同的开放式的社会事业发展新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促进闵行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区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强化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参与,建立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管办分开,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断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建设中医专科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完善的区中医医院,构建以区中医医院为核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闵行区中医药服务体系,满足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推进闵行区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建设方式
  将设置在闵行区中心医院的闵行区中医医院,转建为闵行区中心医院中医科,按照上海市特色中医学科的工作要求建设。中医医院原有人员、编制、设备和财政拨款方式不变,继续保留在区中心医院。
  闵行区中医医院形式搬迁至合川路现莱茵医院地址,由闵行区人民政府委托上海西红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兴办。新建的闵行区中医医院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高校支持。
  三、医院性质
  (一)医院性质
  闵行区中医医院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体现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二级综合性中医医院(属于闵行区卫生系统建制的事业单位),履行医疗机构公益性政府职能。医院冠名为“闵行区中医医院”。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