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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闵行区公共交通发展方案的通知

  3、加强政府监管。健全各类规范标准,以公交成本规制、经营权管理为主要抓手,以信息化为有效手段,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行为。实施成本规制,统一核算制度,建立与服务质量、安全运营相联系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人工费用标准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核定,经营者收入水平与职工收入比例保持在合理范围内,确保一线职工收入逐步提高。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新辟、调整线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前期调查论证,运行一年后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结合市民意见优化和调整线路设置,对线路补贴进行核定。
  4、建立科学高效的财政扶持机制。将公共交通投入纳入区公共财政预算,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创新政府投入长效机制,计划3年内投入5亿元左右,加大公交枢纽、公交停车场、公交专用道、公交候车亭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交枢纽站和公交站点的信息化改造。按照市交通局、市财政局有关成本规制管理办法,完善公交企业补贴政策,不适用成本规制考核补贴的,经核定按线路营运里程进行亏损微利补贴。对国有公交企业购车进行专项补贴,计划三年内新增车辆200辆左右。对本区公交营运企业使用闵行区户籍人员就业的,按区政府相关规定给予社保费补贴。
  5、充分发挥区乘客管理协会作用。发挥区乘客管理协会联系群众、公交企业的纽带作用,通过区乘客管理协会组织,建立区内主要骨干公交企业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协会参与、公交企业为主体的公交行风推进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区乘客管理协会对公交企业服务质量、安全营运等进行监督和考评,开展区公交体制改革的调研活动,组织新辟、调整线路的听证工作,开展优秀线路、优秀司售人员评比工作和公交司售人员技能比赛活动。
  (二)努力提高公交服务供应水平
  1、提高公交服务供应的均衡性。结合轨道交通发展、住宅基地开发、小区配套、城乡一体化建设,优化线网布局,城市化地区公交线路与轨道交通有机衔接,社区巴士与市民主要生活需求紧密衔接,农村公交与集镇、主要生活学习中心紧密衔接。通过一次乘车进入轨道交通网络或中心城,新市镇与所属行政村之间通过一次乘车到达。
  2、提高公交服务供应的便捷性。在有条件的主要干道和主要路口设立公交专用道;新建住宅区人口规模达到5000人以上,并具备设置公交中途站的,至少配套1条公交线路;人口规模超过2万人的,配置公交起讫站,并配套规划公交线路,线路长度一般控制在15公里之内;线路营运首末班时间、班次间隔时间,按《上海市公交服务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兼顾特殊群体(如学生、乘坐轮渡的人员)的出行时间需求,出行高峰时段班次适当增加,低谷时段相应减少;社区巴士在保障行驶、停靠安全的基础上,增设招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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