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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开展迎世博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三)区绿化市容局(区迎世博600天城市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辖区无固定场所从事无照经营的行为进行整治,依法查处取缔占用道路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无证照经营的擅自搭建违法建筑行为,依法拆除违法建筑。负责将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作为迎世博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明确工作要求。
  (十四)区环保局:负责整治符合商业网点规划的无照经营的污染环境行为,对符合环保法规要求及经过整改后符合环保法规要求的,责成限期补办相关环保手续,对经整改后无法达到环保法规要求的依法查处,并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疏导意见和措施。
  (十五)区安全监管局:负责查处取缔无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行为。
  (十六)区工商分局:负责无照经营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制定区迎世博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会同街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固定场所无证无照经营的排摸;协调相关前置许可部门制定具体疏导意见和措施,并配合其执法;汇总整治数据、信息和情况,及时上报。
  (十七)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查处取缔未经许可从事保健食品、药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针对无证餐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具体疏导意见和措施,督促无证餐饮店进行整改。
  (十八)区质量技监局:负责查处取缔其他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产品的生产加工的行为。
  (十九)区整顿办:负责发挥组织和协调作用,推进各街镇和相关职能部门无证无照经营的综合治理和联合执法;将无证无照经营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和考核,促进整治工作。
  (二十)区法制办:负责开展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二十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对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和疏导工作负总责,落实属地管理的责任,负责辖区无证无照经营整治的牵头组织工作,完善无照经营的排摸和发现机制,确定本地区专项整治重点,具体负责实施日常整治;健全完善辖区无照经营发现预警、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和长效管理等工作机制;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开展分类管理,协调解决信访矛盾突出问题,针对辖区实际情况,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探索机制,强化疏导措施,开展有效的疏导工作。
  (二十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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