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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妇女发展规划和荆州市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2)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降低致残率,改善儿童生命质量。

  (3)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推进儿童医疗基本保健服务。逐步扩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保健服务内容。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均达到85%以上。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加大留守儿童的保健服务力度。

  (4)预防和控制儿童意外伤害。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建立并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卫生、教育、公安、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监督等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预防和控制溺水、交通等主要伤害事故的发生。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普遍开展灾害避险和游泳、娱乐、交通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儿童家长和儿童的自护、自救、防灾和逃生的意识和能力。

  (5)开展儿童多发性疾病和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6)预防和控制儿童疾病。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规范儿科诊疗行为,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的死亡率。

  (7)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提高婴幼儿家长的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校学生每天运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保健工作,降低近视发生率;预防和控制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禁止向儿童出售烟酒和违禁药品;精神专科医院设置儿童心理科,配备一定数量的专科医生。学校设置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

  (8)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保健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改善农村留守儿童营养及心理健康水平。

  (9)加强关于儿童生殖健康服务。加强对家长关于儿童生殖健康知识的培训,培养正确的观念。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形成正确的观念,做出知情选择。增加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提供适合适龄儿童的服务,满足适龄儿童的咨询与治疗需求。

  (10)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有效控制大气、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污染,保护饮用水源。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估,到2020年,初步形成市、县两级一体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二)儿童与教育。

  1.主要目标。

  (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加快普及学前教育,体现公益性质。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1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5%。公办幼儿园的数量逐步增加,每个乡镇建立1所中心幼儿园。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4)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7%。

  (5)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提高办学质量。

  (6)促进社会教育有序发展。

  (7)提高各类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水平。

  (8)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

  (9)加强学校规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着力改造薄弱学校。

  (10)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2.策略措施。

  (1)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薄弱学校改造,2020年前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逐步实现县域内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贫困学生助学制度,保障特殊和困难群体平等受教育权益,让所有儿童共享教育发展改革成果。

  (2)积极发展早期教育。支持发展0-3岁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机构,以幼儿园、妇幼保健院和城乡社区为依托,为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

  (3)加快发展3-6岁学前教育。认真实施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分年度完成预定工程建设和事业发展目标。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切实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资金发展学前教育事业,鼓励村集体和公民个人举办农村幼儿园,满足社会入园、入好园的需求。

  (4)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巩固全市坚持“两为主”(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原则安置流动人口子女的工作成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地参加中考和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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