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增强发展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
29.增强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开发,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十二五”时期,全市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5%,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数上升到0.3件。推进“质量兴市”,以评选“荆江质量奖”为载体,树立企业卓越经营绩效标杆,激励企业推广卓越绩效先进管理模式。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30.加快教育发展。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认真落实市政府与省教育厅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在荆州先行先试,积极引进在汉高校来荆开展全方位合作,促进荆州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培养更多的人才。到2015年,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较高,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基本建成社会化、开放式、多形式的较为完整的终身教育体系。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31.建设人才强市。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完善人力资源开发政策和管理体制,加强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工作,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人力资本投入机制,加大对人力资源发展的投入。“十二五”时期,培养造就和引进100名左右掌握核心技术的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及1000名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造就1000名左右高素质企业家,高技能紧缺人才,培养50000名左右高技能人才,培养50000名左右农村实用型人才。完善人才市场的服务功能,促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技术市场的贯通,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社会化服务。推进科研院所改革改制,鼓励应用型科研机构整体或部分进入企业,成为企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研发机构。倡导科技人员创办和领办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学术人向经济人的转变。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2.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帮助25万人实现再就业,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强化对农村劳动者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就业技能,落实社会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户籍随就业和居住地转移等政策。保障农村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城镇安居乐业,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待遇和平等的参与权、分享权。“十二五”期间,培训农村劳动力3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以创业带动就业作为优化就业结构的重要举措,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农家乐”扶持项目。进一步巩固完善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五大体系,争取进入国家最宜创业城市之列。“十二五”期间,帮助3万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并带动14.1万人就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降低失业人员失业周期,并将他们组织到相应的就业准备活动中。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效率,确保公共就业服务优质高效。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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