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事管局、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团省委、河南省妇联、河南省科协、河南省军区后勤部、河南省武警总队后勤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河南省政协办公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环保厅、河南省政府、河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军分区(武装部)后勤部、武警支队(中队)后勤处、财政局、环保局、国资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194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92号)要求,进一步深化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科技厅、农业厅、事管局、总工会、团省委、妇联、科协、省军区后勤部、省武警总队后勤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财政厅、环保厅、省政府国资委共同制定了《河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事管局
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团省委
河南省妇联
河南省科协
河南省军区后勤部
河南省武警总队后勤部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河南省政协办公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环保厅
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国资委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河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194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92号)要求,进一步深化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科技厅、农业厅、事管局、总工会、团省委、妇联、科协、省军区后勤部、省武警总队后勤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财政厅、环保厅、省政府国资委共同制定了河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十个节能减排专项行动,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