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
1.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实行政(事)务公开,不断推进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建设情况。
2.依法办事。坚持依法组织招生考试,认真落实国家招生考试政策情况。
3.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文明礼貌,认真负责情况;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情况;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制度以及落实到位情况。
4.服务环境。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的软、硬件建设情况,工作环境及工作秩序情况。
5.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纪律情况。
6.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建设情况,落实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情况。
(三)各级各类学校
1.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是否遵守职业道德,有无不廉洁行为。
2.办学、招生情况。办学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招生问题。
3.学校收费情况。是否有违规、不合理收费。
4.教学、服务情况。教学管理、后勤服务是否规范。
四、工作安排
按照《河南省2012-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学校政风行风专项评议的周期为两年,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评议周期为一年。评议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教育系统的评议工作,会同省政府纠风办做好对教育系统评议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省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的评议工作,积极开展当地政府纠风部门组织的专项评议活动。
评议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2年6月10日至2012年6月30日)
1.建立健全评议机构。省教育厅成立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省委高校工委书记、厅党组书记、厅长王艳玲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厅办公室、政法处、人事处、组干处、思政处、社科处、法规处、财务处、基教一处、基教二处、职成教处、高教处、师范处、科技处、学生处、体卫艺处、督导办、语言文字处、研究生处、机关党委、离退处、监察室、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监察室,省高校纪工委副书记、厅纪检组副组长乔国富任办公室主任。
2.动员部署评议工作。省教育厅将组织召开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会议,分地域组织召开省管高等学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选聘评议代表,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召开评议动员会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大力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当地评议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