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襄办发[2012]31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襄阳市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
襄阳市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为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推进我市全民创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7号)以及《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民创业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襄发[2012]7号),结合“四个襄阳”建设实际,制定襄阳市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富民强市为目标,以发展创业、创新、创造为核心要素的创业型经济为重点,坚持市场导向,动员社会支持,强化政府扶持,引导全民参与,推进自主创业,努力形成创业促发展、促就业、促民富、促和谐的良好局面。
二、目标任务
2012-2013年,新增各类创业主体3.5万个,市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达到40个、100万平方米,创业担保贷款突破50亿元,培训创业者4.5万人,培训劳动者60万人以上,创业带动就业10万人以上,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18%左右,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20%以上,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达到75%以上,创业环境满意度达到90%以上,建成适宜“创业、创新、创造”的国家创业型城市。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市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政策制定、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考核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和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的争创工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的工作格局。
2、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制定未来两年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工作规划,主要领导要对本地本部门承担的创建工作负总责。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和检查监督制度。研究解决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争创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总结和督办检查力度。各级政府、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及时研究调整优化支持争创工作的政策措施,合力促进争创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创业环境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专项预算,整合相关扶持资金,设立创业扶持资金。市本级设立创业扶持资金7000万元扶持创业微型企业。主要用于注册资本金补贴、贷款贴息、融资奖励、创业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服务平台建设和创业基地建设等。其中:对创办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给予实际注册资本金30%、最高为3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各县(市)区政府要设立微型企业扶持专项资金,加大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力度。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市级财政承担城区创办的微型企业注册资本金补贴的70%,城区配套承担微型企业注册资本金补贴的30%。市政府对其它县(市)区按微型企业发展增量实行奖励。
2、加大创业资金补贴力度。对符合就业扶持政策的创业企业,按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
3、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到2013年将市县两级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资本金提高到10亿元,经办银行按贷款担保基金的五倍发放担保贷款。各级政府小额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免费融资担保,同级财政给予担保费补贴和奖励。放宽创业人员初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扩大信用反担保范围,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等,按襄发[2012]7号文件执行。
4、加大金融支持。金融支持政策按襄发[2012]7号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
5、加大税费优惠扶持。税费优惠扶持政策按襄发[2012]7号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
6、放宽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可”的原则,推动国家法律未禁止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全面向民间资本开放,拓展创业主体发展空间。市场准入按襄发[2012]7号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创业能力
1、整合创业培训资源。按照培训项目分头争取、培训资金统一管理、培训计划统筹实施、培训对象部门组织、培训服务机构承担的要求,整合各类创业就业培训资源。支持高、中等职业技术院校和政府培训机构与国内外知名高校、职业技术院校和一流培训机构合作办学,积极创建创业型大学。整合行业专家、职业咨询师、优秀企业家等各类人才资源,组建“百人创业导师团”,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实施“百名创业培训教师”培养计划,从各公共培训机构中选拔一批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较强的教师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的“创业培训师资班”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推进全市创业培训师资资源共享,实行创业教师互派制度。采取政府投资、民间投资、校企联办、校校联办等办法,建设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力争到2013年全市建成创业培训实训基地16个。
2、创新创业培训机制。建立培训机构公开遴选机制,面向全国选择一流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创业培训层次。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免费向学员提供培训服务。建立培训补贴考核发放制度,以创业成功率评价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确定培训补贴的发放标准,促进培训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各地和创业培训机构都要建立创业培训信息资源库。
3、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引进SIYB(产生你的企业构思、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和扩大你的企业)小企业家培训课程。探索创业理论与实习模拟、专业技能、创业实战、创业孵化等培训模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实施千名企业家和创业成功者带教千名创业培训学员计划,增强创业者的创业实战能力。实施创业培训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工程,普及全民创业意识教育。
(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搭建创业平台
1、完善创业服务网络。加强市、县(市)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建立街道(乡镇)、社区(村)创业服务机构。依托市、县(市)区和乡镇创业服务机构设立创业服务超市,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场所、城区社保办事处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创业者之家”,整合创业服务资源,集中各部门服务职能,引进融资担保、人员培训、创业创新、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信息服务、协作配套、管理咨询、事务代理、市场开拓等专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全程服务。政府购买和发放创业服务补贴券,创业者可自主选择购买专业机构的服务项目。建立开放式创业信息资源库,设立市、县两级创业服务网站和短信服务平台,在相关部门、社团组织、公共服务机构、社区服务平台开设创业服务专栏,并设立创业服务热线,为创业者免费提供创业就业政策和信息服务。
2、推进创业项目建设。建立市、县(市)区和开发区两级创业项目库。采取政府购买、个人和单位捐赠等办法,开发投资少、见效快、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创业项目。到2013年全市创业项目库项目总量达到1万个以上。依托“襄阳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信息网”、“襄阳创业信息网”、“襄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襄阳就业网”等各类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开辟“创业项目超市”,常年推介创业项目。每年策划举办两次“中国襄阳中小项目投资创业洽谈会”,积极开展“创业项目推介服务月”、“创业项目进校园”、“创业项目集市”等形式多样的项目推介活动,搭建创业项目推介平台,促进创业项目与创业者有效对接。
3、加快创业基地建设。各级政府将各类创业基地建设纳入重大项目建设规划,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企业资本、民间资本投入和社会力量参与,创建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回归创业园、青年创业园、妇女创业园等创业基地。建立创业基地考核评价机制,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各地创建国家和省、市级创业示范基地。每年对创业基地进行评选考核,命名为市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的,从微型企业扶持资金中给予5万元奖励。力争两年内每个县(市)区、开发区创建市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4个以上,全市至少创建1个国家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4、开展创业专项及个性服务。各有关部门、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社团组织,都要利用各自优势,开展创业政策讲座、创业论坛、创业服务月、创业挑战赛、创业成果展示等活动,为创业者提供专项服务。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和服务职能,设立“创业咨询委员会”、“创业导师团”、“创业者协会”等多层次的创业辅导服务机构,组织知名企业家、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为创业者量身打造创业方案,提供“一对一”创业指导服务。
(五)健全争创考核体系,强化舆论引导
1、建立争创指标体系。争创指标为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以及创业环境满意度等四个方面,共有参与创业活动人数比例、参与创业服务工作人数比例、参与创业培训工作人数比例、自主创业人数比例、创业活动对就业贡献率、新增创业人数比例、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比例、创业企业增长率、创业企业3年以内存活率、小企业创业平均成本比例、创业初始成功率、培训后创业成功率等12项指标。
2、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市政府将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
3、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加强全民创业引导,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宣传创业政策、创业知识、创业典型,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支持初、高中和在襄高校及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开设创业辅导课程,高水平策划举办创业论坛和创业大赛,引导全体市民学习创业知识、增强创业意识,引导创业者弘扬创业精神、诚信依法经营,大力培育具有襄阳特色的创业文化。建立各级劳模评选向优秀创业者倾斜的机制,完善“创业明星”评选机制,大力表彰奖励优秀创业者,营造“创业有功、致富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激发全民参与的热情,掀起全民创业热潮。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1月-3月)
1、各级政府制定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政府各部门制定本部门推进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的具体办法。组织召开襄阳市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争创工作。
2、召开“推进全民创业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编发《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工作指导手册》,将政策法规、资金筹措、开业登记、创业知识、创业项目等内容制作成“创业路线图”;表彰全市优秀创业导师和襄阳市创业明星,营造浓厚创业氛围。
3、在《楚天快报》、《襄阳日报》、《襄阳晚报》及襄阳电视台分别设立“推进全民创业实现富民强市”、“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等宣传专栏,内容包括政策解读、创业人物展播、创业活动安排等,掀起争创热潮。
(二)实施阶段(2012年4月-2013年10月)
积极培育创业市场主体,完善落实扶持政策,帮助劳动者自主创业。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者创业能力。建立创业服务平台,推动各类创业基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开展专项推进活动,健全争创推进机制。定期检查督办,通报争创工作进展情况。
(三)自评迎检阶段(2013年10月-12月)
对我市争创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总结,对照争创标准进行自查评估,并通过社会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创业群体抽样调查等方式,全面做好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以及创业环境满意度等争创指标的统计分析,形成自查评估报告。迎接国家、省有关领导和专家组对我市争创工作的评估验收。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以后)
召开全市争创工作表彰大会,表彰在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工作中创业典型、争创先进单位和个人。巩固和发展国家创业型城市争创成果,继续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
附件:
1、襄阳市2012年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襄阳市2013年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襄阳市2012年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个、人、亿
| 建立市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 | 新增创业主体 | 创业培训 | 创业带动就业人数 | 培训劳动者 | 建立创业培训
实训
基地 | 建立职业培训实训
基地 | 新增创业担保贷款 | 累计创业担保贷款 | 担保资本金 | 开发创业项目 | 留学生创业园 | 大学生创业园 | 回归创业园 | 青年创业园 | 妇女创业园 |
新增微型企业 | 新增个体工商户 | 合计 | 微型企业创业者 | 自主创业者 | 合计 | 在岗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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