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顺政发〔2010〕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顺义区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已经2010年1月4日第1次区委常委会议和2009年12月27日第13次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区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对重要实事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按时限要求全部完成,取信于民。
二○一○年二月九日
顺义区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
为深入贯彻中央、北京市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区政府决定,2010年,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推进城乡一体化以及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五个方面继续为民办好50件重要实事。现将2010年拟办重要实事公布如下:
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20件)
(一)落实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政策,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无保障老年人养老保障标准。包括低保残疾人补贴7000人,缴费补贴12万人,基础养老金补贴2.7万人;提高5.6万名无保障老年人养老保障标准至每人每月260元。
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海臣
主责单位和负责人:区人力社保局赵殿江
配合单位和责任人:区民政局刘庆顺,各镇镇长、街道工委书记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二)加大就业服务力度。包括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00人;继续做好“纯农就业家庭”劳动力就业帮扶工作;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举办毕业生专场免费招聘会6次,举办转岗培训6班次,培训1500人,对接收毕业生的单位给予奖励;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完成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技师级高技能人才培训200人。
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海臣
主责单位和负责人:区人力社保局赵殿江
配合单位和负责人:区教委冯义国、各镇镇长、街道工委书记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三)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启动房源分配工作。包括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完成老旧小区锅炉房改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启动该项目摇号配售工作;确保29.2万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全部开工建设,其中1.8万平方米完成竣工验收,16.1万平方米完成主体结构,其余11.3万平方米完成工程总量的50%以上;启动站前西街永欣家园(10万平方米)和后沙峪江山赋(1.8万平方米)两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的摇号配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