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全区总体目标安排和职责分工,分别确定年度达标企业名单,帮助企业开展达标工作,适时做好本部门、本地区企业达标申报和考评工作,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创建进程。
3.以标准化评审标准为重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企业相互学习、交流,充分调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4.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导组,由区安全生产协会组织专家和标准化评审人员,在企业自查、相关部门单位检查的基础上,分组开展辅导服务,对照标准查漏补缺,提高创建水平;每年6月底前召开观摩达标企业交流会议,推广典型做法;每年11月底前对各相关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考核,确保实现年度达标计划。
(三)总结阶段(2015年底)。
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考核验收。总结工作经验,部署下一步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转型升级和提升竞争力的需要;是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和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协调联动,落实经费,周密安排,科学实施,按照工作方案的安排和要求,指导和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到达标创建工作与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相结合,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分类分级管理相结合,有机衔接达标标准与诚信分级标准,实现差异化管理和周期复评制度;与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相结合,加强企业生产经营建设上下游环节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掌握达标进展情况,全面推进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三)深入宣传,广泛发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思想内涵、目的意义等,树立典型示范,抓点带面,充分调动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素质和意识;充分发挥广大社会组织和企业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其通过“12350”电话等方式举报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标准化建设氛围和城市安全文化。
附件:
1.顺义区创建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顺义区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园区实施方案(略)
3.顺义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奖励约束管理办法(试行)(略)
4.顺义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
顺义区创建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