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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咸阳市长武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12)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咸阳市长武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2〕658号)


咸阳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报送<长武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咸发改〔2012〕145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长武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武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
  长武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
  咸阳市长武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巨家镇、冉店发展服务中心、相公镇和枣园发展服务中心共4个镇(服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15000亩,其中新建核桃示范点工程1160亩;新建大型宣传牌2座,小型标志碑2座;购置浇水车1辆。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085.93万元。资金来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60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485.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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