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既有建筑物及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工程。全省公共机构建筑物大多建成于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以前,建筑保温性差,用能系统设备陈旧,节能改造投资效益明显。“十二五”期间,全省实现公共机构建筑物及用能系统节能改造180万平方米。
7.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工程。目前,四川省公共机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低。主要适用于我省公共机构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有太阳能热水技术、太阳能采暖技术、地源热泵技术等。“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公共机构推广太阳能生活热水项目40个,集热面积0.8万平方米;推广太阳能采暖项目3个,采暖面积3万平方米;推广地源热泵项目10个,制冷采暖面积5万平方米。
8.节能与新能源公务用车推广工程。四川省公务用车能耗在公共机构能源消耗中占较大比例。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是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的重要措施,也是引导全社会购买和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有效手段。公共机构公务用车的选型和配置标准,在全社会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十二五”期间,逐步提高新购公务车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大力推广以经济适用、节能环保,耗油低、排量小的节能环保型公务用车。
9.节水工程。公共机构用水在城市用水中占较大比例,是节约用水的重点领域。“十二五”期间,重点推广应用节水器具,支持公共机构实施现有用水器具的节水改造,实现节水器具使用率80%,节水型食堂食品清洗设备使用率80%,绿化用水全部使用节水灌溉方式。开展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试点示范。完善用水计量设备,实现用水分户计量,高校学生公寓全部安装用水计量表,实行用水收费。积极推进各市州节水型单位建设,2015年省直机关80%的单位达到成都市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
10.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公共机构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弃物、餐厨垃圾、办公用品的循环综合利用,推广使用再生纸、垃圾分类处理和餐厨垃圾生物处理,强化建设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管理,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强化组织协调
加强机关事务与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环保、统计等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形成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协调机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和实行垂直管理的机构要根据行业特点,建立相应的节能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市(州)、县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理顺运行机制,切实履行《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赋予的职责,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完善市(州)、县两级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和协作工作机制,畅通工作和信息交流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