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GDP取水量(不含电厂冷却水):指每产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所消耗的水资源,总用水量/GDP,m
3/万元;取水量采用全区自来水售水量加上工业企业自备水量;
[6]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含电厂冷却水):指每产出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消耗的水资源,工业用新鲜水量/工业增加值,m
3/万元;工业用新鲜水量= (闵行区企业环境统计年报中所有企业新鲜用水量-电厂冷却水)×1.15;
[7]园区单位土地面积产出效益:园区GDP/园区面积,亿元/km
2;
[8]工业废水排放量:某一时期(年)工业废水排放量,万吨;
[9]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某一时期(年)排放的工业废水中所含的COD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外环境的量,吨;
[10]工业氨氮排放量:某一时期(年)排放的工业废水中所含的NH
3-N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外环境的量,吨;
[11]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某一时期(年)向大气排放的工业二氧化硫量,吨;
[12]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某一时期(年)向大气排放的工业氮氧化物量,吨;
[1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含电厂):工业重复用水量(不含电厂)/工业用水总量(不含电厂)×100%;
[14]全区污水收集处理率:经过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或其它处理设施处理(相当于二级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量占全区污水排放总量的比重,污水经二级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量/全区污水排放总量×100%;
[1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固体废物产生量的比重,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往年堆存量)×100%;
[16]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占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的比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生活垃圾清运量×100%;
[17]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小区数量与所有小区数量的比率;
[18]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削减率:“十二五”某一年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较2010年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的削减比率,%;
[19]单位餐厨垃圾规范回收利用量:指餐饮企业及单位食堂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回收利用量;
[20]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量:指全区范围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总数;
[21]重点企业环境报告发布率:指区环境监管重点企业中发布环境报告的企业数占重点企业总数的比例;
[22]公众对循环经济的认知率:指被抽查的本区常住人口对循环经济3R(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了解的人数占被抽查人口总人数的百分比。
五、资源节约规划
(一)能源节约利用规划
1、规划目标
在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平稳增长的同时,到2015年,全区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实现进一步下降,完成市下达节能目标。发展低碳产业,构建新兴低碳产业集群,促进传统高碳产业的低碳化创新;推动节能减排;推广低碳能源;倡导低碳生活。依托现有的产业基础和骨干企业,以太阳能、风能为主要领域,重点发展新能源设备制造与研发产业,形成以浦江和紫竹江川地区两大新能源产业集聚区,把闵行区建成上海市乃至全国新能源设备制造与研发中心。
2、工业节能规划
重点工作:突出抓好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节能行动,推动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快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能源消耗。
(1)优化产业结构。结合近郊区位优势,加快“退二进三”进程,到2015年,第二产业比例降低至60%以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强制执行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
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中有关建设项目节能管理的规定,工业区引进项目和工业改、扩建项目,要实施项目能耗评估制度,原则上不得高于上海市同类行业的平均水平。
(2)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加强燃煤电厂技术和能源管理,进一步降低单位发电量的煤耗,推广洁净煤技术应用。
(3)加强能源管理。全区燃煤机组完成脱硫改造,加大粉尘、烟尘等治理力度,对废渣进行综合利用;开展电厂脱氮的前期准备工作和示范工作。推广热电联产和分布式供能系统。借鉴世界的先进节能理念与技术,引入能源服务公司,鼓励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
3、建筑节能规划
规划目标:重点开展建筑节能工程、空调和其它家用商用电器节电工程、绿色照明工程、分布式供能等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新建民用建筑100%采取节能技术,新建公共建筑全面实现50%的节能目标,新建居住建筑实施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的示范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公共建筑为重点,公共建筑争取10万平方米实施节能改造,加大大型公共建筑“玻璃幕墙”改造;对达到“旧小区平改坡综合改造”条件的居住建筑全部实施节能改造。在新建民用建筑和实施节能改造的既有民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太阳能光热和光电系统。
(1)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大型公共建筑使用分布式供能系统和太阳能利用设施。重点发展门窗密封条、多层保温窗、外保温复合墙体、热反射保温隔热、太阳能建筑、高效照明系统和智能控制等技术。
(2)推进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和建筑能耗标识制度,全面强制推行各项节能工程及设施,继续选点建设“绿色(智能)建筑”的样板,展示节能、环保、健康和保护资源的新概念。
(3)采用强制与经济激励相结合的办法,调动开发商建节能建筑的积极性;通过财政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高既有建筑能效水平。
(4)提供技术引导,包括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技术、建筑用能系统的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等。
4、交通节能规划
规划目标:至2015年,交通运输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末降低15%左右。发展清洁能源汽车,加大车辆更新力度,加速淘汰老旧汽车,实现闵行区交通的高效、低耗、清洁发展。
(1)以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运输体系为长期目标,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的系统节能水平。
(2)交通运输过程的节能。公路运输行业要在继续加快路网建设规模和提高干线等级的同时,不断改善运输车辆结构和运营组织,提高运输的集约化水平;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综合运输系统的整体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益。
(3)交通运输模式的节能。全面落实“公共交通优先”战略,使个体交通向公共交通转移,地面公交向轨道交通转移;推进节能环保交通工具的研制开发,普及新能源公交车,提倡环保节能型小排量汽车;统一规划交通运输发展模式,提高公共交通效率,抑制私人机动交通工具对城市交通资源的过度使用。建立一个以轨道交通为主,道路交通为辅,私人机动交通为补充,合理发展自行车交通的交通模式。
(4)实现公共自行车网点在建成区500米范围内全覆盖、公共自行车规模到2015年占全区自行车总量的7%(约3.5万辆)。
5、新能源发展规划
规划目标:依托现有的产业基础和骨干企业,以太阳能、风能为主要领域,重点发展新能源设备制造与研发产业,积极发展和引进新能源产业的相关企业,培育数家全国一流的新能源龙头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掌握新能源领域的核心技术,并形成以浦江和紫竹江川地区两大新能源产业集聚区。把闵行区建成上海市乃至全国新能源设备制造与研发中心,新能源产业初具规模,争取成为国家级新能源技术创新基地。
(1)鼓励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规规定,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2)太阳能光热利用,重点发展热管型平板集热器、内置金属流道的玻璃真空集热管、真空管闷晒热水器以及太阳热水系统的应用软件和硬件;研究和开发太阳能热利用、采暖、空调等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推广太阳光伏发电系统。
(3)风力发电,研发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实现规模化生产;研究开发无齿轮箱、多级低速发电机、变速恒频等新型风力发电机组;提高10千瓦以下离网型风力发电机的生产技术水平,推广风/光互补、风/柴互补和风/光/柴联合供电系统。
(4)地热利用,浦江“智谷”生态节能示范建筑利用了地源热泵技术,今后还应扩大地热应用的范围,加快地热利用设备生产和成套设备技术开发。加快地热源热泵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吸收,提高设备国产化程度。
(5)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着力提升新能源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太阳能方面,扩大晶体硅光伏电池生产规模,重点发展薄膜太阳能电池,鼓励企业并购或参股多晶硅生产企业;风能方面,加快推进2兆瓦风电机组批量生产,开发生产风电设备关键零部件,发展海上风电工程总承包服务业;核电方面,以上海电气为制造龙头,重点建设核电大型铸锻件制造基地,鼓励成立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建设和设备成套供应。
6、发展低碳技术、低碳服务和低碳经济
(1)传统高碳产业的低碳化创新
重点开展在民航处于重要支柱、制度作用的装备、化工等传统高碳产业的低碳创新,在技术、流程、制度等方面做出创新行为。一是要通过产业政策调整,对高碳产业开发低碳技术给以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等;二是政府鼓励企业引进节能减排技术,可采取“政府购买高端服务的方式”帮助企业;三是完善相关政策。
(2)培育发展节能和低碳服务业
发展节服和低碳务业,重点发展六大领域:节能咨询和技术服务,包括节能规划与设计、节能评估、节能诊断、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清洁生产审核,节能监测专业服务,将在这些领域中注入新的低碳理念和相关技术和服务。
(3)多方面推进节能减碳
一是要完善多种力量参与的推进机制,在“1+6”推进机制的基础上扩大覆盖范围,增加教育、卫生和社会节能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能。二是要务实节能减碳管理基础。即加强节能减碳降耗综合管理平台、节能减碳降耗网格化管理平台、企业节能审计与诊断平台和四个数据库,形成结构节能减碳、技术节能减碳、管理节能减碳和社会节能减碳的统一系统。三是推进重点领域的节能减碳,以交通模式优化促进交通节能减碳,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减碳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