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服务站点的功能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其社区康复服务的功能,接受康复医学中心的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为社区残疾人、疾病康复期病人提供日常康复服务。
7、鼓励引导社会办医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规范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推进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鼓励社会资金举办老年护理、康复、精神卫生等医疗机构。发挥社会办医在满足高层次医疗服务需求方面的作用,鼓励社会资金举办具有较大规模、以先进技术、优质服务和现代化管理为特征的高端医疗服务机构。鼓励引进国外知名品牌的医疗投资集团、医疗机构,举办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逐步实行民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促进医疗服务市场有序、公平竞争。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经营目的的监管,引导其健康持续发展。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
目标:到2015年,公立医院运转有序、高效,基本药物制度有效落实,群众药品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农民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1、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以坚持公益性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在增加政府投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形成财政按照公立医院绩效的正向补偿机制。
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引入国际医院运行管理模式和机制,通过JCI标准认证,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建立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利用现代物流技术,构建药品、耗材、物资供应体系,实行医院存货委托管理,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秉持集约化、信息化、技术化、高效化管理理念,打造绿色低碳环保医院。按照《
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实验室检验结果互认制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完善DRGs和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有效控制不合理费用。严格公立医院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着力构建以战略规划、全面预算、绩效考核、资产监管为重点的专业化管理制度。
2、深入推进药品综合管理改革
推进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利用现代物流和供应链技术进行药物供应机制创新,在上海市框架下,实行统一配送,降低基本药物采购供应成本。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鼓励、引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卫生机构要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同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和基层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确定基层卫生机构用药范围。其他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按照国家要求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加强药品流通管理。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进一步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供应运行机制,逐步剥离医疗机构的内部物流功能,整合药品采购物流资源,建立分工制衡的药品采购供应运行机制。坚持全收全支管理,实行药品收支分离,消除医疗机构药品销售的利益驱动。
建立药品使用评价机制。利用药品供应链信息化系统、医疗机构HIS系统和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建立药品溯源与追踪机制,结合临床路径管理和诊疗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生合理用药评价系统与处方分析系统,对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实行全过程、动态的监管。
建立合理用药绩效评估制度。利用合理用药评价系统和处方分析系统,建立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医师合理用药的绩效评估制度,建立合理用药的公示制度,将医师的用药合理性与执业行为考核相挂钩,控制不合理用药,切实保障病人利益。
3、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巩固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个人、政府筹资水平,逐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在筹资水平上升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偿水平,封顶额度达到本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合理设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适当提升住院补偿比例和提高大病封顶线,探索重大疾病全额补助政策,改善合作医疗公平性。强化区级统筹,进一步提高统筹管理水平。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明确规定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促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探索新农合个人缴费方式,逐步变上门收缴为农民主动缴纳,降低筹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合作医疗支付方式,继续推行住院按病种付费(DRGs),进一步扩大病种范围,积极探索门诊费用总额预付或总额核算的支付方式。完善第三方管理机制,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管理基金和开展审核、补偿工作的同时,加强政府管理,进一步提高规范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推进完善合作医疗信息系统,推行就医“一卡通”,方便参合人员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效率。
完善以合作医疗为主体,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全体农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农民不同层次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让农民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健康保障需求。探索构建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障机制,深化社会管理功能,缩小新的二元结构。
(三)完善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体系
目标:到2015年,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为健全,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推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发展。依托信息化建设,基本建立以健康为中心的全程健康管理体系,形成数字化健康管理模式。
1、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专业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由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眼病防治、口腔病防治、应急救治等专业机构组成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内涵建设,继续深化与复旦大学共建区疾控中心、与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共建区妇幼保健院,启动与复旦大学共建区精神卫生中心,借助高等专业院校和市属专科医院的技术和人才优势,提升区级预防保健专业机构的业务能级。提高专业机构信息化硬件设施水平,建设数字化的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精神卫生中心、牙病防治所,大幅度提升信息化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促使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医疗服务体系协调运作,落实各级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任务和政府专项补助政策,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临床预防功能。完善预防保健专业机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位一体”、防治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强以艾滋病、结核病、麻疹、甲型H1N1流感和人感染禽流感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以高血压、糖尿病和肿瘤早发现为重点的慢性病防治工作,创建全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