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建立法律援助、婚姻矛盾调解、离婚登记劝和、收养评估与回访跟踪机制,设立婚姻法律服务窗口,推出结婚登记个性化颁证仪式,建成了达到国家规范化标准的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加强殡葬服务和安全管理,积极开展以提高公众满意度为内容的“蓝带行动”,在各营业性墓区建立卫星监控系统。继续落实上海市扶持福利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做好迎世博、办世博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民政资源相对有限。民政有限的保障资源、管理力量和服务队伍与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不相协调,民政公共服务的水平还不能满足广大群众多样化的需求,激发社会热情,利用、依靠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还不够成熟。
--民生保障能力相对滞后。面对多类人口大量导入、困难群体日益增多、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群众服务需求多元化等因素造成复杂多变的区情,积极应对,寻求突破,提高民生保障能力的途径还不够拓展。
--导入性民生保障压力相对较大。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以及颛桥、浦江等地大型居住区建设的加快推进,大量市民通过保障性、动迁性和改善性住房迁入我区,大量外来人员通过劳务市场、投亲靠友等渠道导入我区。由此产生的救助帮困、养老服务、医疗保障、社区服务、居民自治等压力日益凸显。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措施相对缺少。我区现有涉及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早期征地动迁农民7.5万余人。由于他们的思想观念、生存方式的相对滞后和征地政策的衔接问题,导致这部分群体利益分配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失衡。在加快完善保障机制,让他们分享城市化建设成果的政策措施上有所脱节。
--解决难点村的合力相对软弱。我区现有34个难点村(即暂缓选举村),对我区城市化进程、社区建设和村民权益的保障等都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加强统筹协调,整合部门力量,合力解决难点村问题,任务十分艰巨。
--挖掘社会组织的发展潜力相对不够。我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总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社工人才队伍力量薄弱,其社会认知度有待提升,部门协调推进的力度有待加强,政策环境有待改善,发展空间有待拓展,管理力量有待加强。摸索出一条符合闵行特情、具有闵行特色、形成创建闵行效应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任重道远。
二、“十二五”期间闵行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闵行将全面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深化“以人为本”执政理念,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 设,加大社会组织发展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配置更多的政府财力投入社会保障领域,积极落实富民、惠民、安民的政策举措,努力发展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贡献。这些为闵行民政事业创造了发展环境、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社会建设任务,按照现代民政“以人为本、以人和为目标”要求和部市合作协议精神,抢抓机遇,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争创一流,进一步扩大公共服务,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努力建设现代民政,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为闵行经济社会全面转型与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在目标定位上,实现从被动适应型向主动开创型发展,与民政事业社会化、福利事业普惠化接轨转变;在工作重心上,实现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重要职责向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存权、发展权和民主政治权利为根本任务转变;在依靠力量上,实现由单一依靠政府向坚持和完善政府政策支撑、部门协同支持、社会公益支援的民政工作互动机制转变;在工作方式上,实现从传统工作方式向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方向转变;在民政精神塑造上,深化“以人为本,以人和为目标”内涵,实现由崇尚埋头苦干向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三创”精神转变。
(三)发展目标
1、着力推进社会救助机制建设,加快构建统筹发展格局。逐步建立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专项救助为辅助、以慈善救助和市民综合帮扶为补充,与医疗、教育、住房、司法救助相衔接,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社会组织参与、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保障制度。
2、着力落实社会福利实事项目,努力实现普惠型社会福利目标。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公益项目招投标等形式,加快形成以老年福利服务为主体,机构福利服务、公共福利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的福利事业发展格局。
3、着力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强化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引领性主体作用、社工人才在专业服务社会中的示范性促进作用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巩固基层政权中的基础性维稳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