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民政事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闵府发[2011]3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现将《闵行区民政事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О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闵行区民政事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区委四届十二次全会和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以及市民政局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结合闵行区民政事业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闵行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闵行民政事业以“惠民、强基、善政”为着力点,不断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服务闵行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闵行区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区社团局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和区救助管理站分别被民政部评为2008年奥运会举办期间表现突出的婚姻登记机关和救助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确保,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各类救助帮困资金超过6.5亿元,城乡救助保障对象超过2.08万人,有3.24万名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享受帮困补助待遇。助学帮困措施对低保家庭子女延伸至普通高等教育阶段;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保障有效施行;城乡重残无业人员享受地区生活补贴;社区市民综合帮扶①工作深入开展;全区经常性社会捐助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慈善救助事业长足发展。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不断深化。居(村)委会换届选举有序推进,居委会直选②比例达到75%以上,村委会海选③比例达到39%。加大了居(村)委会建设力度,建立村级“四本”台账④,实施以“双评”⑤为主要内容的惩防体系项目,全区村务公开率达到100%。创建“上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110个、“上海市村务公开示范镇”5个。社区建设不断加强,建立“四位一体”工作机制⑥,推广“三会”⑦制度。闵行区创建成为“上海市社区建设示范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日趋完善,12个街镇实行“一门式”受理,3个街镇开展“一口”受理、“一头”管理的标准化建设工作。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推进。大力倡导“两新组织”参与拥军优属活动,积极推动驻区部队参与文明城区建设和防台防汛、抢险救灾、维稳处突工作,开展了“十百千”万⑧、“双进双看”⑨、服务世博安保部队等活动,累计投入实事拥军项目资金9500多万元。落实了烈士、因公牺牲等军人遗属的生活补助、医疗保障政策和征地养老复退军人生活帮困措施;建立了14个退役士兵就业指导服务窗口和8个安置基地⑩,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93.2%;推进了优抚工作进社区;落实了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老龄事业大力发展。至2010年底,共建成标准化老年活动室457个,占全区居(村)委会总数的86.27%,各级政府投入建设和补贴资金1.06亿元。社区为老服务蓬勃开展,积极开展各项为老服务,为困难老人开展“冬季为老助浴”共计45777人次;为624名独居老人免费安装了紧急呼叫装置。2010年,全区开展了以独居老人结对关爱为重点的项目化服务,为7062名独居老人开展结对关爱服务。在市老年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推出了90岁及以上老人的补贴政策。
--社会福利事业成效显著。出台了《闵行区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养老机构运作补贴机制、风险规避机制、示范培训机制。全区养老机构从27家增至41家,养老床位从3500张增至7491张,分别增长了51.86%和123.68%;为11500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1家;设立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46个,为5400名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和助餐补贴。吸纳民间资本1亿多元,社会办养老床位所占比重为46.73%。福利彩票销额9.62亿元,筹集公益金0.48亿元;累计接收安置成年孤儿10名。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序推进。全区社会组织数量由329家发展到527家,登记合格率100%。率先在全市实施了社会团体与党政机关分离改革。出台了《关于培育扶持闵行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关于规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设立了区级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区级财政拨款1000万元。圆满完成了社会组织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管理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全覆盖。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社会组织16家。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