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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4、建立督查、评估和激励机制。老龄委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和规划的要求,根据分工和职责,制定分解落实的实施方案。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要定期进行督查和评估。在区级层面开展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开展老龄委成员单位老龄工作评估,建立健全推进老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激励机制。
  (二)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
  1、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坚持老龄事业发展社会化方向,拓展政府购买为老服务的项目,通过公益招投标等形式,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各种形式参与老龄事业。政府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的参与行为,成为推动老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支柱。制定和完善《闵行区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闵行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社会力量创办、参与为老服务的条件、优惠政策,以及从业人员的要求、服务标准等,进一步规范为老服务的发展。
  2、加强基层涉老社团组织建设和老年志愿者队伍的培育。加快培育和发展涉老团体,规范涉老社团组织的设立、管理和活动,充分发挥其在基层民主自治、社区建设和老龄工作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发挥现有的“特色工作室”和老年志愿者的作用,建立闵行区老年志愿者协会,培育发展以专业主题为特色的老年志愿者队伍,逐步形成闵行区为老服务专业化队伍和老年志愿者队伍协助互动、社会广泛参与的为老服务工作格局。
  (三)加强老龄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敬老氛围
  1、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老龄工作的良好氛围。各级宣传部门和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单位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关爱老人、奉献社会的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各界人士自觉加入到为老年人献爱心、办好事的行动中,增强全社会的敬老意识,倡导尊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2、鼓励和支持家庭履行赡养、照料、慰藉老人的义务。积极倡导宣传孝道文化,加强孝亲敬老教育,提升人们的道德素质,促进家庭和谐和代际关系融洽。社区要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家人、子女是老人的“第一责任人”,营造孝亲敬老氛围。区老龄办、区妇联、团区委等部门可组织开展“温馨家庭”、“好儿女”、“尊老楷模”“敬老青年”等评选活动,并通过宣传、表彰、奖励等形式为家庭照料者提供多种形式的支持与帮助。

  附件:“十二五”期间闵行区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分类

序号

指标

“十一五”末

完成数

“十二五”目标

养老

保障

1

农保平均养老金水平与征地养老生活费的比例

--

1:1.5

养老

服务

2

标准化老年活动室

新建230个       (总数457个)

新建75个

3

养老床位

7491张

11500张

4

居家养老服务人数

11550人

23000人

5

社区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

4个

20个

6

为困难高龄独居老人安装紧急呼叫装置

--

按实际需求数

老年

医疗

7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

基本按标准配置(现有社区卫生服务站55个、中心12个)

每新增5-10万居住人口,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分中心

8

60周岁以上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90%

95%

老年

文体

9

老年人参与体育活动比例

60%

60%以上,且平均每人学会2项以上健身项目

10

社区健身设施

基本按标准配置

出门500米左右有健身设施

老年

教育

11

参加各级老年学校的老年人数占老年人口比重

20%

30%

12

接受远程教育的老年人数占老年人口比重

11.74%

20%

13

参与多种形式活动的老年人数占老年人口比重

32%

40%

老年

维权

14

老年维权示范岗数

市老年维权示范岗21个

落实市里下达的指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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