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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闵行区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养老保险政策尚未全覆盖,城乡差距较大。闵行区地处城郊结合部,由于多种原因,现有政策框架下,一部分人的养老保障存在政策盲点,如城镇居民中女性55周岁至65周岁、男性60周岁至65周岁没有劳动积累,不能享受“城保”、“镇保”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障政策上为空白。城乡之间在养老金发放水平、养老人员提高生活水平的愿望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城乡养老待遇水平、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以及各镇村之间的保障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2、农村老年人的服务问题日益突显。农村老年人与子女的分居比例逐渐提高,纯老家庭现象普遍,家庭照料能力弱化明显。农村老年人健康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不容乐观,文化生活相对单调,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受到老年人经济承受能力的制约,农村医疗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等不能适应老年人群个性化的需求。
  3、养老服务的社区支持相对不足。居家养老服务针对的主要对象是高龄、独居老人,90%以上需自我照顾养老的普通老年人获得的社区服务支持非常有限。社区的为老服务相对集中在“家政”、“家电”、“家居”等方面,以福利性简单服务为主,系统化、网络化,内容丰富的服务不足,经营性优质服务严重缺乏。
  4、老龄事业发展存在地域不平衡。各街道、镇、村间的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对老龄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老龄干部的配置、工作能力等诸多原因的影响,使得各区域老龄工作发展存在差异,不利于全区老龄事业的整体发展,也一定程度造成不同地区间老年人的心理落差,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5、养老机构建设与老年人需求之间存在结构性差距。养老机构体系结构还不够合理,与老年人的需求不相适应。低收入老年人,尤其是收入相对较低的农村老人很难找到合适的养老机构。满足“失智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特殊需求的养老机构比较缺少。
  6、人户分离现象成为管理的难题。作为人口导入区,闵行区老年人口中人户分离现象非常突出,给为老服务工作带来了相当难度。由于社区老龄工作部门难以及时掌握人户分离的老年人的信息,容易导致服务盲区及老年人口数据信息失真。现行的按户籍人口标准配置的为老服务设施等资源,难以使非本区户籍老人就地享受服务。
  7、老龄工作专业化和老龄事业社会化程度有待提高。在利用现有条件满足老年人需求方面,还不能充分根据老年人经济状况和健康状况的差异设置专业化的、差别化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整体专业水平不高。由于缺乏专业管理人员和正确的机构功能定位,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养老机构和为老服务的健康发展。虽然养老机构、日托机构等部分项目吸引了民间资本的进入,一定程度实现了社会化的目标,但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尤其是在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参与等方面,更有待于进一步培育壮大,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方面的需求。
  8、涉老民间组织培育有待加强。涉老民间组织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尤其是围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建立专业团队的志愿者队伍方面,还不能满足发展的需求。许多民间组织对于政府的依赖性还很强,缺乏自主活动能力和发展能力,尚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十二五”期间闵行区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依据,从本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出发,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按照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积极老龄化的要求,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准确把握闵行区“十二五”发展背景和老龄事业发展阶段性特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实现,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营造适合老年人居住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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