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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政府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3、积极推进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的听证实践,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社会认同度。根据修订颁布的《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度的办法》,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统筹协调拟订年度需要举行听证的重大事项,并预先向社会公示。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公益事业等重大事项决策,基本实施听证。制定听证会议民意代表产生办法,维护人民群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权利,切实保障出席听证会议民意代表具有广泛代表性和表达民意的能力。完善听证程序,切实保障民意代表能够充分表达民意。完善听证意见处理办法,确保政府决策能够切实集中民意、尊重民意、体现民意。努力推进行政决策从以目标导向为主向以目标和需求相结合为导向的转变,健全行政决策调研制度,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收集渠道,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感受度。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议题,基本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市民旁听和媒体有序参与的制度。

  4、完善和强化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执行力。强化和完善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跟踪行政决策社会效果,搜集社会对行政决策的评价,形成反应灵敏、科学有效的决策信息反馈机制。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工作责任制度,根据“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机制,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范围等,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对于违法或不当的行政决策行为,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公民合法权益,或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严格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重大决策或工作安排,实行议决通知书和议决案执行情况的反馈报告、延误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二)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不断完善行政机构运行机制。

  1、优化政府机构职能配置,进一步增强政府机构职能的统筹协调。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战略思路和重大任务,合理配置经济运行调控部门的职能,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重点,切实增强相互之间的统筹协调,形成科学高效的经济调控体系。健全政府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深入推进综合政策职能的“大部制”,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整合完善行业管理体制,深入推进专业执行职能的大整合。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建设,根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大联动体制的要求,推进相关机构在职能上的整合,创新相应执行部门内部的人员配置结构,减少中间平行管理层次,完善运行机制,提高运行效能。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

  2、提高为镇(街道)服务的水平,进一步加强镇(街道)的能力建设,发挥镇(街道)的创造性。强化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为镇(街道)服务的意识和制度建设,根据各镇(街道)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明确为镇(街道)服务的基本责任和重点任务,主动为镇(街道)提供政策指导、发展咨询、统筹协调等服务。清理、修订现有政策,鼓励镇(街道)努力实现工作创新。根据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的原则,努力在“盘活存量、优化结构”上下功夫,在机构编制限额内配足配强镇(街道)的人员队伍。加强镇(街道)领导干部的择优配置,强化镇(街道)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培训,加快提升镇(街道)的管理与服务能力。

  3、完善行政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责任制。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事先向人大报告制度和征求政协意见制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的视察、检查活动,认真接受人大代表的询问、质询,依法办理人大代表书面建议和政协提案。制定并实行根据监督意见进行整改和报告、反馈的制度。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制定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行政问责范围。全面推行公共政策、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与媒体建立良性互动合作关系,高度重视并充分利用网络,健全社会舆情的汇集、分析和处置机制,逐步推行社会评议、民意调查等制度。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核方案,简化考核方法,以人民群众满意率为评价重点,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逐步建成完善、科学、有效的公共财政体系。

  1、完善公共财政收入管理制度,确保公共财政收入不断增长。不断增强财税政策效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夯实经济财源基础,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坚持依法治税,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模式,实现应税尽税,确保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规范对土地出让收入、罚没收入等的管理,探索建立与成本补偿原则相适应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形成机制,完善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的机制。

  2、深化公共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按照政府预算体系建设完整性、系统性、统筹性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基本建立事权与财权匹配的区、镇(街道)财政预算体制,不断提高区镇两级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以大力促进城乡均衡为重点,深入推行绩效预算改革,制定并实行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产品支出标准。将有限的资金投向最急需的地方,坚持财政预算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大民生改善重大事项的专项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需求,让人民群众普遍感受到真正的实惠。全面实行预算项目的绩效评价,围绕公共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项目绩效的第三方后评估机制。

  3、完善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财政收支管理“重收、节支、细化管理”并重的理财模式,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以及全过程的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围绕新能源、生物医药、航天产业、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业等发展领域,落实引导高科技产业发展集聚的政策资金,促进优势产业的能级提升。加强增收节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将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拓展到所有区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制定并实施政府及各部门节约行政支出的制度和规范。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决策、监管、执行”三分离的运作机制,强化政府采购责任主体意识和源头管理,提高预算编制中项目采购的计划性和执行力。建立对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行和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机制,保证财政资金投入的效益。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项目政务公开的力度,充分发挥监督热线、招投标网站功能,逐步实现“全覆盖、全流程、全透明、全上网”,提高政府采购节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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