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升区域的人口承载力。按照上海“1966”城镇体系规划目标,利用小城镇试点等战略机遇,继续大力推进本区的城镇化进程,提升城镇地区尤其是浦江等新市镇吸纳人口和集聚人口的能力,扩大人口容量,提高区域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
--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稳定现行的低生育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施家庭计划推进工程,构建户籍人口按政策生育的激励机制;坚持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源头互动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控制计划外生育,稳定现行的低生育水平。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供给及房地产开发的比例,减缓户籍人口导入的速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供给总量,合理安排“十二五”和“十三五”房地产开发的数量,适当增加房地产开发中商务楼宇的比例,减少因居住导入的人口数量,减缓户籍人口增长的速度。
--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步伐,逐步减少对外来劳动力的用工需求。明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量化指标及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的操作性意见,充分发挥产业主管部门的前端管理作用;按照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设置劳动用工、土地产出效益以及人口与产出比等指标监测外来用工的变动情况,加强对招商选资的用工考核,促使企业升级换代,减少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外来劳动力的用工需求。
--探索构建外来人口向外疏导的机制,促进外来人口的有序流动。继续加大对“城中村”改造及“拆违”的力度,扩大调控的成效,坚持成片开发,整体开发的原则,避免形成新的“城中村”;建立劳动用工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等机制,引导转型中失业的外来人口向区外有序流动,促进社会的稳定。
2、大力实施“人口结构优化和结构转型应对计划”,促进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
通过实施“人口结构优化和结构转型应对计划”,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缓解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加强对少儿、老年群体社会事业资源的供给,缓解学龄前儿童和义务教育段人口数量波动对教育资源的冲击,应对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
--逐步优化人口结构,促进区域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完善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工作长效机制,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即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逐步将外来人口的出生性别比降至正常水平;加强对家庭人口计划的指导,鼓励按政策生育,尤其要鼓励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加强对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引导企业注重吸纳年轻活力人口,延缓人口老龄化的进程。
--增加学龄前及义务教育资源的配置,应对学龄人口的波动。高度关注二十一世纪初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的滞后效应,依据出生人口的数量及其波峰后移的时间,规划、配置学龄前和义务教育资源;高度关注外来流动人口家庭化的发展趋势,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念,为外来流动人口提供公平的义务教育机会。
--建立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模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事业财政投入增长的机制,确保老龄事业人均投入增长率不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率;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养老投资模式,构建城乡统筹的养老服务网络支持体系;构建分层分类的养老模式,重点关注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满足不同层次老年群体精神、养身等日益增长的需求;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的功能配套,提高养老机构的利用效率。
3、着力推进“优生促进和新闵行人素质提升行动计划”,不断提升人口的整体素质
实施“优生促进和新闵行人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创造有利于培养人才和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提高人才比例,提高居民的综合素质。
--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建设,出生缺陷儿的发生率控制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下;大力实施优生促进工程,优生指导服务达到全覆盖;进一步推进0-3岁早期教育及独生子女培养工程,提升科学育儿的水平;积极推进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工作,户籍平均预期寿命逐步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实施调业控人的策略。充分发挥市场、产业在人力资源数量和质量配置结构中的调节作用,控制高能耗、低产出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减少对低层次劳动力的数量需求,吸引年轻活力的高素质人才导入;依托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紫竹科学园区、漕河泾高新技术开发区,通过科技创新推动人才集聚,达到调业控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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