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冶金、机械等行业规模以下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三级以上水平。
(六)住宅小区“病旧电梯”改造工程
配合市政府对老旧电梯更新和改造工程,为落实住宅小区“病旧电梯”更新和改造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资金,消除住宅小区“病旧电梯”安全隐患。
(七)监管检查装备建设工程
实施安全监管部门和支撑机构基础设施与装备标准化建设,充实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专用车辆、现场监督检测、应急救援、信息化、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个体防护及办公通讯等装备。全面提高全区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到2015年,全区安监部门装备达标率均达到100%。
(八)监管检查队伍建设工程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区层面在已成立闵行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业务及技术人员;增强街镇(工业区)安全生产检查队伍人员配置。实施安全监管、检查人员培训,各级执法检查人员执法资格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执法检查人员定期实训覆盖率达到100%,新进执法人员基层挂职锻炼覆盖率达到100%。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保障
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把安全生产摆在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保护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合作,切实履行规划实施责任,积极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各项指标、任务、项目的跟踪、监测和评估,保证安全生产规划的实施。
(二)增强市安委会对闵行区安全生产的支持力度
由于闵行区导入人口多、承担全市重大项目多,但一直按照郊区标准进行管理,在市“十二五”规划中,闵行区是中心城区拓展区,市有关部门应按照中心城区标准,给予闵行安全生产工作更多扶持。尤其是要从全市层面,进一步明确有关工业区、服务业集聚区等的安全管理责任。
(三)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治理与事故预防、监管检查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机构设施、装备、经费到位。以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为重点,继续推进和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政策,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构建政府、企业、第三方互动的安全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