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点工程
(一)公共安全保障工程
增配更新一批云梯、水罐、泡沫等消防车及消防摩托车,并每年增加应急特种救援装备采购、维修、管理经费,满足灭火救援需要。消防水源城市化区域覆盖率达到100%,其他区域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完善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实施危险路段综合治理工程。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GPS装置。推广安全用气技术,提高安全型器具的普及率。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防范监控工程
落实危险化学品行业布局优化和调整升级,完成闵行区非工业园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关停并转。基本建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环节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对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实施安全联锁、紧急停车等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工程,对全区重大危险源单位、加油加气站全面纳入区联动中心,进行视频监控,对部分大中型企业内部监控系统与区联动中心实现联网。
(三)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对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施工、燃气等领域和行业的隐患实施重点排查治理,对已经查明的隐患制定计划,分批实施设备更新、工艺改造和布局调整。建立隐患排查挂账销账数据库、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动态数据库、危化企业动态跟踪数据库,实行事故隐患治理三级排查制度。
(四)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继续实施安全社区建设,到2015年,国际安全社区、全国安全社区和市级安全社区创建率达到10%、20%和40%。继续实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实事项目,再培训15万从业人员,企业负责人1万人次,特种作业人员10万人次,每年举行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产知识讲座。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
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2012年底前,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储存企业必须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其中市级批发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2012年底前,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带有固定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经营和使用剧毒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冶金、机械等行业规模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6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达到三级以上水平,2013年底前必须全部达标,其中:重点安全生产标准必须达到二级以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