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精心组织破瓶颈,有序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建设
一是全力以赴抓开工、促竣工,如期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按照项目进度,加快第一轮大型居住社区浦江“四高”小区原选址、“四高”小区新选址1号和颛桥君莲基地项目竣工交付,积极配合第二轮大型居住社区浦江鲁汇、谈家港基地和上广电地块等项目的开工建设,有计划地推进第三轮大型居住社区浦江(原4.2平方公里居住休闲区)和马桥(原旗忠森林体育城D地块)的开工建设。
二是统筹规划,积极推进各环节问题的解决。根据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好工作时序,重点解决第二轮、第三轮选址地块开发中的修详、农转用审批、规划调整等瓶颈问题。扎实推进农民动迁安置房地块的动迁和农民转居工作,为项目开工创造条件。
三是完善配套,为居民提供舒适便捷的居住环境。结合居民要求、技术规范和行业使用规定,统筹规划好交通、购物、医疗、教育等配套设施;根据住宅开发进度,合理安排好配套设施建设进度和竣工进度,确保住宅和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积极研究扶持政策,加大对交付小区的物业管理。
(八)落实配套措施,确保保障工作有效运转
一是完善区、镇两级管理体制,确保组织协调有效运转。进一步完善“区管镇干”的组织推进模式以及镇、街道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深化构建区、镇(街道)、村(居)委上下协调、相互配合的工作网络;统筹多部门协同工作,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加大对工作的投入,包括信息管理技术开发的投入,宣传、活动组织方面的投入,工作质量评估以及考核奖励投入等,确保工作有效运转。
二是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住房保障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按保障性住房类型建立资金专户,多渠道筹集,纳入财政管理体系。可对公有房屋租金、政策性房屋出售收入、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净归集资金、商品房配建的经济适用房出售收入以及土地出让净收益等进行归集,专户管理。
三是实施目标责任管理。按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动迁安置房等专项工作年度计划和任务,分类完善考核办法,加强项目管理;实行城中村考核与各地经济考核等指标挂钩。在经济考核的同时,考核城中村遗留问题的解决,力求促进经济发展、加快城中村遗留问题的解决并驾齐驱。
四是聚焦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引导。研究制订租房贴费等公共租赁房扶持政策,增强各类保障性住房租赁服务功能;深化公共租赁房建设鼓励政策,引导全社会参与公共租赁房筹措以及临时性居住问题的解决;细化“城中村”改造扶持政策,着力解决改造地块开发“盈亏”失衡等问题。
附件:“十二五”住房保障指标体系和预期性目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指标属性
| “十一五”
实绩
| “十二五”目标
| 2020年目标
|
保障量
| 年均完成量
| 保障量
|
基本保障制度
| 1
| 廉租住房保障户数
| 户
| 预期性
| 1141
| 500
| 100
| 1000
|
2
| 经济适用房供应面积
(含区建市属房源)
| 万平方米
| 预期性
| 3.3
| 210左右
| 42
| /
|
公共租赁房制度
| 3
|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面积
| 万平方米
| 预期性
| 49.4
| 160左右
| 32
| /
|
城中村改造
| 4
| “城中村”改造户数
| 户
| 预期性
| 6000
| 2000
| 400
| 5500
|
5
| “城郊村”改造户数
| 户
| 预期性
| 17445
| 9600
| 1920
| 16000
|
旧小区整治
| 6
| 平改坡综合改造面积
| 万平方米
| 约束性
| 1169
| 600左右
| 120
| /
|
7
| 综合整治面积
| 万平方米
| 约束性
|
8
| 成套化改造面积
| 万平方米
| 预期性
| 5.53
| 15
| 3
| 46
|
动迁安置房
| 9
| 动迁房供应面积
| 万平方米
| 约束性
| 386
| 250左右
| 5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