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通过“平改坡”综合整治、旧小区综合改造等方式,提升旧小区房屋质量,完善配套设施,规范物业管理;有序推进旧公房非成套住宅的成套化改造,改善旧住房功能条件,使旧小区的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和环境明显改善,困难家庭的住房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
3、户籍人口住房保障:达到应保尽保的要求
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主要对象,兼顾其他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的解决,以建立健全政策体系为主干,项目化推进为手段,立足本区财力,创新住房保障模式,力争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切实发挥住房保障工作的整体效应。
4、常住产业工人(含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基本达到住有所居的要求
通过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集房源。建立健全非盈利性的公共租赁房运营机构,合理推进公共租赁房制度,确保在本地区工作的住房困难群体中应享受保障的人群基本达到住有所居的要求。
5、动迁安置房建设:助推项目腾地和产业发展
通过完善推进机制,突破土地、行政审批、资金等瓶颈,加快推进动迁安置房以及大型居住区建设,全面提升整体质量,使动迁过渡户得到及时安置,动迁过渡成本得到有效降低,动迁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动迁腾地工作满足规划产业落地要求。
(二)指标体系
1、“十二五”指标体系设定
以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明确的工作指标为基准,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初步确定本区住房保障工作的指标体系。设定的目标既要使各专项工作得到继续推进和深化,又要确保基本保障制度得到健全和完善,为住房保障制度的整体效应得到发挥奠定坚实的基础。
指标设定分基本保障制度、公共租赁房制度、城中村改造、旧小区整治、动迁安置房等5类共9项指标。其中,预测性指标6项,约束性指标3项(具体指标数据详见附件)。
2、2020年远期目标
到2020年,全区新增廉租住房保障户数达到1000户,常住人口中的产业工人临时性居住基本满足,其他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基本解决。城中村改造任务全面完成,旧小区整体质量全面提升。科学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住房保障工作的整体效应全面体现,住房保障覆盖面位于全市市郊领先水平,各项工作处于全市领先水平。
(三)总体思路
坚持“政策引导、规划指导、项目化推进、注重市场”原则,有效整合资源,加快完善以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基本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公共租赁房运作体制和机制,通过“新建、转让、配建、回购、回租”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各类保障房源供应;加快建设动迁安置房,积极推进建设大型居住区;以突破难点为抓手,深化推进城中村改造,有计划推进旧小区综合改造,改善旧区环境;完善管理和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牵头、租赁补贴为主、市场化运作、政策保障的广覆盖、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和政策体系。
五、“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和措施
根据项目化推进的工作思路,“十二五”期间,住房保障与旧区改造工作应重点围绕城中村改造、旧小区整治、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房以及动迁安置房建设等六个方面,深化各项工作,力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推动深度城市化进程
“十二五”期间,要针对城中村基地的不同情况,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城中村整体拆迁和原地环境整治,实现城中村整体环境的改观和提升。
一是强化规划管理,统筹谋划改造路径。在尊重现状的基础上,顺向编制城中村地块改造和整治方案,明确改造路径;按照统筹兼顾、确保总量的原则,注重各区域动迁安置房规划建设,明确动迁农户安置方向和安置方案;在确保实现利益共享的前提下,以“规划最优”、“打包招标”等概念公开招标,吸引有实力、讲信誉、有经验的开发企业参与改造,明确改造主体。
二是强化计划管理,确保改造工作持续推进。逐年度制定改造计划以及各街镇改造分计划,强化计划管理;统筹规划改造方案,明确启动改造需要解决的环节问题,创新工作抓落实,强化项目管理;依据年度改造计划,明确城中村年度腾地任务。通过建设用地与城中村改造动迁腾地挂钩供地、年度考核等方式,强化考核管理,确保城中村改造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