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上海经济将会有一轮新的腾飞。在这种背景下,上海的住房需求和价格有可能在今后较长时期内维持在高位运行,住房消费的负担可能会进一步加重,导致更多的家庭提出住房保障的要求,迫使今后住房保障的力度会进一步地加大。
4、区域经济社会加速发展,要求住房保障发挥新作用
自1992年“撤二建一”以来,在以农村用地为主的土地上建成一个现代化的新城,本区仅用了近二十年的时间。随着大虹桥规划的实施,本区将进入深度城市化的发展阶段。这个过程不应该是经济的单一发展,而是经济社会全方位的发展。在社会发展中,对于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支持,就是一个重点方面。同时,随着人才需求以及住房价格的进一步较快上升,住房保障工作应该会在民生保障、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国家政策法规导向带来的新机遇
1、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已将规范市场和住房保障并重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投资保持持续快速增长,2000年至2007年房地产投资平均以25%以上的速度增长,房地产价格一路飙升,致使2005年至2006年两年间,中央政府先后出台密集的调控政策。无论是2005年3月的“国八条”,还是2006年5月的“国六条”以及建设部等九部门的“十五条”,都要求一方面要着力矫正商品房市场的弊病,另一方面要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显示了中央政府加快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的决心。预计“十二五”期间,中央政府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的战略和政策取向不会改变。
2、国家的住房保障思路和政策日趋完备
2007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
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将住房问题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同时,建设部印发《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启动编制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标志着住房保障工作将会成为一项长期性工作。2010年6月,国务院七部门又发布《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措施,加快解决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积极稳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这些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国家的住房保障思路和政策日趋完备。
(三)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一是在住房保障方面。2007年12月,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国发[2007] 24号文件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制定六类17项措施。2008年2月,编制完成的《上海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困难发展规划》(2008-2012年),对本市住房保障各阶段目标、方式和政策措施做了系统规划和安排。2009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鼓励产业园区、企事业等单位在自用土地等建设人才公寓、职工宿舍和来沪务工人员宿舍等单位租赁房。2010年5月又出台《关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启动解决“夹心层”人群的居住困难问题。“十二五”既是这些政策落实的关键期,也是政策出成效的关键期。
二是旧区改造方面。2005年12月,市政府转发《关于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区县按照“业主(住房承租人)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多元筹资、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大力推进旧住房综合改造。经过多年的实践,2009年3月,市政府再次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本市旧区改造工作提出新的目标和要求。2010年2月,市建交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政策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旧区改造的相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