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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闵行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支持现代商贸业发展
  (一)申请条件
  1、新引进的商业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且运营一年内店铺开业率达70%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
  2、新获评的商业特色街、示范社区的商业街区。
  3、新获评上海市三星级以上标准化菜市场称号的标准化菜市场。各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试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限时菜场”。
  (二)扶持标准
  1、对符合上述第1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视其对区域经济社会贡献度,经区经委、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区税务分局和相关镇(街道)联合审定后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运营奖励,由区镇(含街道和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发放。
  2、对符合上述第2条的获评国家级、市级和区级商业特色街、示范社区的商业街区运营主体,经区经委和区财政局联合审定后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的补贴。补贴由区“调结构、转方式”专项资金发放。
  3、对符合上述第3条的标准化菜市场,经区经委和区财政局审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星级菜市场30万元,四星级菜市场50万元。对符合上述第3条且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限时菜场”,经区经委、区财政局和相关镇(街道)联合审定后,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奖励由区“调结构、转方式”专项资金发放。
  五、鼓励发展旅游业
  (一)申请条件
  1、四星级以上酒店、闵行区特色、精品酒店的业主方或管理方。具体为:
  (1)注册在闵行区内,获评四星级、五星级酒店的业主方。
  (2)与注册在闵行区内的酒店签订年限在10年以上管理合同的国际知名酒店管理集团。
  (3)注册在闵行区内,获评我区特色、精品酒店的酒店管理方。
  2、获评国家3A、4A、5A级的闵行区旅游景区(点)。
  3、注册在闵行区内的旅行社,具体为:
  (1)上年度在本区纳税的旅游业务收入达到指定额度的旅行社。
  (2)获评上海市3A级(含3A级)以上旅行社;符合闵行区旅游产业发展方向且获评“闵行区特色、精品旅行社”称号的旅行社。
  4、在闵行区内挖掘本地区历史文化、组织开展特色旅游节庆活动、并经审定获评为“银牌”以上的活动组织单位。其中,申报“银牌”的旅游节庆活动须在闵行区内连续举办二年以上(含二年),申报“金牌”的旅游节庆活动须在闵行区内连续举办三年以上(含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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