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12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
(琼教高〔2012〕65号)
各高等学校:
2012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即将举行。为了做好海南赛区竞赛的各项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2年9月7日(星期五)8时至9月10日(星期一)8时举行。
二、参赛资格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三、报名程序
(一)竞赛分为本科组和专科组进行。本科学生参加本科组竞赛(不能参加专科组竞赛),专科(高职高专)学生参加专科组竞赛(也可参加本科组竞赛)。报名时必须确定竞赛组别,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更改报名组别。
(二)竞赛以队为单位进行,每队3人(鼓励不写指导教师),专业不限。各高校请于8月24日前将参赛选手情况(含姓名、性别、所在专业和班级)、报名组别、领队和指导教师名单报送海南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李志林老师处,联系电话:66272863、66279729,13078917300;Email:tmw99@126.com。按照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组委会的规定缴纳参赛费,用于竞赛的组织和奖励工作。参赛费由学校统一支付,不得向参赛学生收取。
四、竞赛规则
(一)竞赛题目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命题;赛题将于竞赛开始时在至少3个网站上公布(http://www.mcm.edu.cn等),不邮寄书面题目。请所有参赛同学在竞赛开始前认真阅读和理解《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章程》(2008年修订版,可从http://mcm.edu.cn下载),严格按照竞赛章程参赛。赛区组委会和全国组委会在评奖期间将酌情选择部分参赛队,组织面试答辩。
(二)竞赛期间,参赛队员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计算机和软件,也可以在国际互联网上浏览、查阅资料,但不得与队外任何人(包括在网上)讨论。
(三)参赛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案并按时交卷。
(四)指导教师(或教师组)在竞赛期间必须回避参赛队员,不得进行指导或参与讨论,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竞赛结束后,海口地区的高校于9月10日上午10时前将论文送到海南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415室,外地高校则应在以上时间前(以邮戳为准)将论文以特快专递寄给海南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数学系李志林老师,邮编:570228,同时提交论文的电子文档(各参赛组请自行保存好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