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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广元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11)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组建广元职业技术学院,全力推进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省级示范职业院校,并创办成综合性职业本科大学;办好川北幼儿教育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12)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加强儿童法制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知法、守法和自我保护法律意识。

  (13)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把德育渗透于教学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个方面。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作用。

  (14)提高儿童科学素养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儿童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儿童科学探究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利用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资源,为儿童提供科学实践的场所和机会。建立校外科学实践活动与学校课程相衔接和机制。加强校内外结合的儿童科普网络建设,建立和巩固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儿童科普队伍。

  (15)加快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建立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评价制度体系,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评价体系,完善和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制度,解决学生择校问题。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6)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水平。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继续提高教师学历合格率和学历层次,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17)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全市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提高农村中小学校接入互联网的比例,扩大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覆盖面,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数字化教育体系。

  (18)建设民主、文明、和谐、平等、安全的友好型学校。建立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不歧视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创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服务设施,改善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和宿舍条件。

  (19)完善学校收费管理与监督机制。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

  (三)儿童与福利

  1.主要目标。

  (1)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进由补缺型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福利的转变。

  (2)保障儿童享有基本保健和医疗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3)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

  (4)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和公平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提高孤儿的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

  (5)提高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

  (6)减少流浪儿童的数量和反复性流浪。

  (7)增加孤儿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服务机构数量。市建立1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技能培训等综合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县(区)建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市、县(区)建立1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8)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满18周岁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公平就业等权利。

  2.策略措施。

  责任单位:民政、发改、财政、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残联、公安、妇联、团委。

  (1)提高面向全市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加财政对儿童福利投资的投入,逐步实现儿童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2)保障儿童基本医疗。在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和提高儿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和水平,进一步减轻患病儿童家庭就医负担。

  (3)提高儿童医疗救助水平。完善儿童医疗救助制度,采用政府拨款、社会和个人捐助等形式,设立儿童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加大对大病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的医疗救助。对低保及低收入家庭的儿童、孤儿、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予以补助。

  (4)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分类施保提高贫困家庭儿童生活水平。探索对儿童实施营养干预和补助的方法,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落实孤儿社会保障政策,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康复、住房等方面的需求。完善收养孤儿、包括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福利制度,提高孤儿福利水平。

  (6)完善孤儿养育和服务模式。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全面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探索适合孤儿身心发育的养育模式。完善孤儿收养制度,规范家庭寄养,鼓励社会助养。建立和完善家庭寄养和亲属监护养育的监督、支持和评估体系,提高家庭寄养孤儿和亲属监护孤儿的养育质量。

  (7)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服务体系。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为残疾儿童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康复服务,加强残疾儿童康复转介服务。开展多层次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残疾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能力。

  (8)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络体系,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保障制度。对流浪儿童开展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和技能培训。提高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探索建立流浪儿童早期预防干预机制。

  (9)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服务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整合社区资源,完善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健全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

  (10)建立完善儿童信息登记制度,加强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为重点的儿童信息登记制度建设,加强儿童面临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干预,为儿童充分享有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奠定基础。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

  1.主要目标。

  (1)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

  (2)适应城乡以及区域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3)儿童家长素质提升,家庭教育的水平提高。

  (4)为儿童提供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

  (5)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图书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

  (6)培养儿童阅读习惯,激发儿童阅读兴趣,增加阅读时间和阅读量;90%以上的儿童每年至少阅读一本图书。

  (7)增加县、乡两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坚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每个街道和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的儿童社会工作者。

  (8)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

  (9)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10)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2.策略措施。

  责任单位:宣传部、发改、财政、民政、妇联、科技和知识产权、环保、广电局、广元日报、文体和新闻出版局、科协、工商、公安。

  (1)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尤其是儿童参与权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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