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落实妇女孕前及孕早期增补叶酸工作,知晓率100%、服用率100%、依从率达到95%以上。强化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3%以上。加强产科规范化建设,规范产科服务行为,完善孕产妇急救网络,强化产科危急重症救治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力实施农村住院分娩补助等医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大住院分娩宣传力度,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帮助孕妇科学选择分娩方式,控制剖宫产率。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5%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4)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大力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项目,在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等服务环节,为接受孕产期医疗保健服务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98%。对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采取预防母婴传播等干预措施比例达到98%以上。
(5)加大妇女常见病预防力度。普及妇女常见病预防知识,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加强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引导妇女主动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两癌”检查,实现早诊早治。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扩大“两癌”检查覆盖面。提升医疗保健机构“两癌”诊治水平,提高诊疗质量。
(6)加强孕产期营养和保健服务。大力开展孕妇营养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合理膳食指导,倡导合理、科学的膳食结构,面向孕妇、孕产期、哺乳期妇女等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和干预服务,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提高孕产妇健康水平。
(7)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大避孕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推广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动员男性采取节育措施,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8)提高妇女精神卫生工作服务水平。在全市建立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和干预。
(9)加大残疾妇女康复救助力度。健全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残疾妇女康复服务体系,关怀地震伤残、丧偶、丧子妇女的心里健康和身体状况,为残疾妇女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康复服务。
(10)加强流动妇女的卫生保健服务。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加强流动人口卫生信息登记管理,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大对流动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流动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1)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体育锻炼。加强对妇女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提高妇女健身意识。积极发展城乡社区体育,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12)保障妇女用品安全。加大对各类妇女用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查不良广告信息,重点打击食品、药品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二)妇女与教育
1.主要目标。
(1)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 %,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消除女童辍学现象。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
(6)提高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
(7)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2年。
(8)基本扫除妇女青壮年文盲。
(9)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及教学过程中得到体现。
2.策略措施。
责任单位:教育、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农业、科协、妇联、残联、党校、行政学校。
(1)强化社会性别意识教育。在教育政策和规划的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过程中,增加性别视角,落实性别平等原则。加大对教育管理者和师资的性别理论培训,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
(2)切实保障女性平等享有教育资源。全面落实《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加大对《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家长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守法意识和平等接受教育的自觉性,消除因性别歧视和落后陈腐的社会意识、家庭观念导致的女童失学和辍学。
(3)加大贫困女生资助力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资助政策,建立涵盖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体系。加大对家庭贫困残疾女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多渠道、多形式设立困难女大学生助学金、奖学金,确保女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和个人生活困难而失学和辍学。
(4)提高妇女接受教育水平。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逐步提高女性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
(5)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鼓励妇女接受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用人单位要积极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机会。提高妇女利用新型媒体接受现代化远程教育的能力。
(6)满足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全面推进民族地区“9+3”免费职业教育,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组织失业妇女接受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提高失业妇女再就业能力。为失学大龄女童提供补偿性教育,增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机会。根据残疾妇女的身心特点,合理设置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
(7)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满足妇女个性化学习和发展需求。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8)继续扫除妇女文盲。改革完善扫盲计划,加大扫除女性青壮年文盲工作力度。通过补偿学习,深化扫盲和扫盲后的继续教育,巩固发展扫盲成果。
(9)加大女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科技人才政策,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重大应用科技计划、重大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程项目,实施“天府英才计划”和“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聚集、培养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提高女性在高端人才中的比例。大力宣传女性人才的业绩,为创新型女性人才营造良好发展的社会环境。
(10)确保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女童全面接受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为主解决流动女童就学问题。制定实施流动儿童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后可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女童住宿需求。
(三)妇女与经济
1.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2)妇女占全市从业人员的比例保持在45%以上,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数逐步增长。
(3)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缩小。
(4)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5)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17%。
(6)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7)依法保障农村妇女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确保农村妇女平等分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