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成建委[2012]261号)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2]7号)和成都市《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成安监[2012]47号)部署,定于2012年6月在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结合今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精心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部署工作。要按照《通知》要求,以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目标,及时制定印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并确保取得实效。

  一、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积极与当地政府联系,制作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做好2012年6月10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2012年6月4日至10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每个建设工程项目要集中开展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四个一”(讲一堂安全课、开展一次班组安全学习、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加强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防护意识。

  二、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按照《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住建部施工安全“三项制度”的通知》(成建委[2012]131号)文件要求,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推进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大层级督查和现场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的企业进行督办约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