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市石泉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2〕667号)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上报2012年石泉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发改农经〔2012〕154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石泉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泉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
石泉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
安康市石泉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云雾山镇、城关镇2个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
建设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14600亩,其中新建核桃示范园9000亩,改造低效低产核桃园5600亩;新建宣传牌3座,标志碑12块。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834万元。资金来源: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50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3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