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市平利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2〕671号)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上报2012年平利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发改农经〔2012〕133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平利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利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
二、项目法人
平利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
安康市平利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八仙镇、正阳镇2个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核桃园15000亩;新建大型宣传牌2座,标志碑10块。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029.51万元。资金来源: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60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429.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