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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发展和能源保障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十二五”能源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适度超前,节能优先;调整结构,科学发展;内外并举,综合平衡”的方针,以增强一次能源的供应保障能力为重点,以转变能源发展方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促进传统能源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施煤炭、油气增储上产和 “气化吉林”惠民工程,稳定水电,优化火电,促进风电、核电等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提升能源科技装备研发制造能力。实施能源消费总量调控,加强能源综合利用,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能效。构筑经济、清洁、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调整结构与扩大总量相结合。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进能源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2.坚持开发利用与节能减排相结合。在科学开发利用能源资源的同时,大力推进能源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展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减少废弃物排放。

  3.坚持重点突破与统筹兼顾相结合。发展战略性新兴能源产业、能源科技装备、农村能源,对传统能源升级改造,力争实现突破。统筹解决一次能源输入和二次能源输出问题。

  4.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落实国家能源政策法规,制订和完善地方能源政策和行业标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能源产业,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产业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1.能源生产。

  到2015年,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5955万吨标准煤,比2010年增长36.99%,年均增长6.5%。

  (1)煤炭:4500万吨;

  (2)石油:800万吨;

  (3)天然气:47亿立方米;

  (4)页岩油:150万吨;

  (5)全口径发电量:1322亿千瓦时;

  (6)电力装机容量:3840.45万千瓦;

  (7)燃煤装机:1898.35万千瓦;

  (8)风电装机:1458万千瓦;

  (9)水电装机:370万千瓦;

  (10)光伏发电装机:20万千瓦;

  (11)生物质发电及其他装机:94.05万千瓦;

  (12)生物液体燃料:85万吨,其中,燃料乙醇80万吨,纤维素丁醇5万吨。

专栏3          “十二五”能源生产指标

指   标

单 位

2010年

2015年

增长率(%)

年均增长(%)

一次能源生产总量

万吨标准煤

4347

5955

36.99

6.50

煤炭

万吨

4280

4500

5.14

1.01

石油

万吨

632.53

800

26.48

4.81

天然气

亿立方米

17.45

47

169.34

21.92

页岩油

万吨标准煤

6.7

150

2138.81

86.21

全口径发电量

亿千瓦时

658

1322

100.91

14.97

电力装机容量

万千瓦

2034.67

3840.45

88.75

13.58

燃煤装机容量

万千瓦

1375.44

1898.35

38.02

6.65

风电装机容量

万千瓦

220.88

1458

560.09

45.85

水电装机容量

万千瓦

427.15

370

-13.38

光伏发电装机容量

万千瓦

20

生物质及其他发电装机容量

万千瓦

11.2

94.05

739.29

53.03

生物质液体燃料

万吨

85

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

万吨

234

生物质气体燃料

亿立方米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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