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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报送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具体乡镇情况的函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报送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具体乡镇情况的函
(苏农机行函〔2012〕13号)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我省《201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规定,乡镇农机、财政部门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操作主体,在县级农机、财政部门的指导下,乡镇政府要组织乡镇农机和财政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乡镇农机部门要发放政策告知确认表,受理购机者的补贴资金结算申请材料,对补贴机具逐台核实,对购机者信息公示,出具结算意见。
  为了解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具体乡镇情况,请各市农机主管部门组织本市范围内的各县(市、区)认真填报《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具体乡镇情况表》(详见附件),汇总确认并在报表上盖章,于7月16日前将纸质报表报送省农机局行业发展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联系人:朱红宇
  联系电话:025-83275259
  电子信箱:jsnjbt@sina.com

  附件: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具体乡镇情况表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附件:
  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具体乡镇情况表

  填报单位:***市(盖章)          单位:台、人、个、万元

序号

县(市、区)名

乡镇名

补贴台数

补贴人数

补贴资金

乡镇汇总数

1

**县(市、区)

**乡镇

 

 

 

 

2

 

**乡镇

 

 

 

 

3

 

**

 

 

 

 

4

 

 

 

 

 

 

5

 

 

 

 

 

 

6

 

 

 

 

 

 

7

 

**

 

 

 

 

8

 

**乡镇

 

 

 

 

9

小计

 

 

 

 

 

10

**县(市、区)

**乡镇

 

 

 

 

11

 

**

 

 

 

 

12

 

**

 

 

 

 

13

 

 

 

 

 

 

14

 

 

 

 

 

 

15

 

 

 

 

 

 

16

 

**

 

 

 

 

17

 

**乡镇

 

 

 

 

18

小计

 

 

 

 

 

19

**县(市、区)

**乡镇

 

 

 

 

20

 

**乡镇

 

 

 

 

21

 

**乡镇

 

 

 

 

22

 

 

 

 

 

 

23

小计

 

 

 

 

 

24

**

 

 

 

 

 

25

 

 

 

 

 

 

26

 

 

 

 

 

 

27

 

 

 

 

 

 

28

 

 

 

 

 

 

29

本市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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