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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献县中医医院重新核准登记注册的批复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献县中医医院重新核准登记注册的批复
(冀中医药〔2012〕7号)


沧州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对献县中医医院重新核准登记注册的请示》(沧卫中医字〔2011〕23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等有关规定及该院发展实际,经研究,同意该院增加床位数至298张,执业地点变更至献县106国道西公安局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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