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冀卫科教函〔2012〕1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安排,按照省卫生厅《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实施方案》(冀卫科教字[2005]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建设现状,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1月开始在全省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免费安装并使用北京健康在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好医生网站”)开发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ICME),进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为做好此次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于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工作,完善系统中2012年度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数据。
二、各市、各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的安装,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