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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川县2012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川县2012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2〕704号)


延安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务局《关于呈报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陕西省洛川县2012年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延发改农[2012]4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省水利厅意见,现就洛川县2012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洛川县2012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涉及朱牛乡1个乡镇的7个行政村。总人口0.45万人,农业人口0.45万人。项目区土地总面积36.23km2,水土流失面积31.72km2,现有耕地18329亩,其中坡耕地13690亩,坡耕地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为了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同意实施洛川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围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突出坡耕地综合治理和坡面水系、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实施坡改梯12730亩,配套建设涝池 8个,截排水沟1.4 km,沟头防护1.06 km,生产道路16.5 km。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128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申请中央补助和你市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项目建设期1年。项目建成后,人均基本农田由原来的1.04亩增加到3.8亩,可有效控制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0]655号)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报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工程建设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和反映,以便进一步完善方案,总结经验,确保试点项目顺利推进。

  附件:
  1、洛川县2012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情况表;
  2、洛川县2012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概算表。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洛川县2012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区基本情况建设内容总投资备注
总面积水土流失面积农业人口粮食总产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坡耕地面积坡改梯坡面水系生产道路植物护埂
蓄水池沉沙池截排水沟沟头防护灌溉渠道
乡(镇)行政村km2km2万人万kgkmkmkmkmkm万元
洛川县2012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合计36.23 31.72 0.45 143.27 18329 4639 13690 12730 8  1.40 1.06  16.5  1286.00  
朱牛乡西庄尧科村7.01 6.360.09 32.00 4038 1938 2100 1954 1  0.15 2.6 171.88  
吉林村9.94 8.290.10 35.39 4295 670 3625 3502 3 0.70.42 2.7 311.22  
杨贺河村4.54 4.040.06 17.56 2074 348 1726 1627      3.8 145.92  
上乞佛村2.62 2.180.05 10.44 1034 245 789 701 1  0.12 0.7 73.22  
下乞佛村2.37 1.940.05 11.68 1910 504 1406 1342 1  0.13   120.44  
贠家塬村6.43 5.840.06 25.13 3446 663 2783 2583 2 0.20.24 3.2 248.03  
李家河村3.32 3.070.03 11.07 1533 272 1261 1021   0.5  3.5 85.76  
工程独立费及预备费1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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