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同意邯郸市中心医院试运行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的批复
(冀卫科教〔2011〕47号)
邯郸市中心医院:
你院上报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申请书》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和卫生部《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你院进行了现场评审验收。根据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决定,批准你院试运行开展常规(丈夫精液人工授精)AIH技术。
请你院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等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有关人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伦理学知识的培训。确保AIH等技术的规范、健康开展和运行。试运行期满前3个月将试运行期间的总结情况报我厅科教处并申请正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