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检测,把好上市前质量检验关
(一)完善仪器人员配备
各镇要加大投入,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检修,配备配齐各类速测仪器,增加检测人员力量,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镇级检测室检测能力和水平,镇级速测室至少配备2台速测仪、2名速测员和2名采样员,确保检测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大药物残留检测力度
1、继续实行飞行检测。各镇要充分发挥镇(场)农产品速测室作用,继续采取集中飞行抽检方式,组织专业采样和检测队伍,加强本区域内地产农产品的安全检测力度。要根据农产品生产经营面积和生产户数,科学制定抽检计划,检测范围要覆盖本地区所有种植、养殖生产经营者,保证样品代表性和真实性,重点对散户、外来种菜户进行抽检。
2、继续加强农残检测。各镇要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农残检测工作,确保完成区级下达的农产品检测任务。散户蔬菜上市前,必须经过镇级农残速测室检测合格后方能上市,蔬菜生产配送单位必须对配送蔬菜批批检测,做到“不检测不配送、不合格不配送、不承诺不配送”。另外,要做好生猪、水产、瓜果等农产品上市前检测,把好农产品上市前最后一道关,严禁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确保全区完成12万份蔬菜速测任务、3200份蔬菜定量检测、8000份生猪上市前“瘦肉精”检测目标。
(三)做好动物检疫和疫病监测工作
各镇要按照《
动物防疫法》规定,严格实行生猪等畜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规范检疫操作规程,严禁逃检、漏检、遥控开证,杜绝未经检疫或染疫动物产品上市。加强对口蹄疫、禽流感、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完成区级部门下达的监测任务,确保全区完成7000份检测样本目标。
五、严格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加大农业执法检查力度
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由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相关部门及有关镇,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农药、兽药、饲料等生产销售企业,从源头上控制违禁药物流入市场,每季度不少于检查两次,杜绝销售、使用甲胺磷、瘦肉精、孔雀石绿等违法现象。
2、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上门推销、外地带入、地下销售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摊贩。
(二)加大不合格产品处置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