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松江区确保世博会期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沪松府办〔2010〕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我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做好世博会服务保障工作,区农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松江区确保世博会期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意见》。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松江区确保世博会期间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意见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世博会平安召开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细化各项工作、落实相关措施,确保世博期间本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本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领导,建立安全监管组织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
各镇政府主要领导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镇(街道、园区)农业部门为直接责任单位。要切实发挥各镇农产品安全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分管领导要统筹协调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做好人员、经费、物资、车辆等保障。镇农办(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本镇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对村一级工作指导、监督与考核,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企业、场、户)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培训、指导和检查,负责当地农产品上市前药物残留速测和超标追溯处置工作。村委会负责本村范围内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企业、场、户)的日常安全检查、不规范种养户清退、农产品检测超标追溯等工作,严禁将土地发包给不规范种养户,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建立镇、村联动机制
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原则,建立镇、村、村民小组三级监管网络。
1、落实监管人员。明确各镇农业部门业务条线负责人为农产品安全监管负责人,明确各村农副主任为村农产品安全监管协管员,明确村民小组长为农产品安全监管划片包干责任人,外来菜农5户以上的必须设立联户组长。
2、完善监管机制。镇、村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根据区域内农产品生产情况,做到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实行网格化管理。镇、村必须加强联系与协作,发挥安全监管队伍的作用,建立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机制。除了日常自查外,要组织村农副主任、村民小组长、外来菜农联户组长等安全监管队伍,采取对口检查、集中督查等不同形式,经常性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企业、场、户)安全用药检查行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追溯处置。
二、健全制度,认真抓好生产环节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