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力支持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区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医药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要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建设,要鼓励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企业生产许可条件,控制新开办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批发企业数量,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严审批零售药店。
3、全面推进世博药品安全保障各项准备工作。要配合市有关部门大力加强各项基础建设,全面落实世博药品安全保障各项准备工作。依托市世博食品药品安全实时监控中心,实现世博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信息实时汇集、安全隐患及时发现、突发事件快速处置。完善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与世博医疗急救体系搭建沟通渠道,建成世博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09年11月份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到2011年11月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并会同区卫生局、公安局、科委、工商局,共同制订药品专项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2月至2011年3月)。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牵头对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指导和督促各部门按照要求开展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3月至2011年6月)。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药品各监管环节的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形成自评报告,并报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迎接市专项整治工作考评验收。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7月、8月)。由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织各部门对考评验收情况进行工作分析,查遗补漏,整改提高。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
要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区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食药监、卫生、工商、公安、科委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环节,明确责任部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部门协调配合,增强整治合力
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加强统一领导,形成监管合力,加快建立配合密切、运行顺畅的联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既要恪尽职责,又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