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药监局制定的《松江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药监局制定的《松江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松府办[2010]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区食药监局制定的《松江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松江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药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市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根据国家六部委《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精神和《上海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沪食药监办[2009]729号)的工作要求,现就本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着力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
  坚持整治、规范与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严格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通过整治行动,全面整治和规范本区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秩序,使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普遍增强,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进一步好转,政府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针对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药品市场违法行为
  1、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区卫生、食药监、公安、科委等部门加强涉案信息沟通和办案协调配合,统筹打击制售假药工作。重点打击本区地下诊所制售假药行为,及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行为,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查处重大案件和案件督办的力度。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