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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安办制定的《2012年松江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完善食品安全立体监管网络。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四级管理”的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责任制,切实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街镇(园区)及村(居)委,区-街镇(园区)-村(居)委会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将工作重心下沉,全面完成区和街镇(园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和实体化运作,组织街镇(园区)食安办负责人培训。发挥街镇(园区)的食品安全检查员、联络员和信息员队伍作用,提高主动发现问题食品的能力。加强食品安全基层工作机构的硬件建设,推进属地化、网格化监管模式,并与公安派出所建立警务协作机制。(区食安办、各街镇(园区))
  健全食品安全绩效考核机制。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街镇(园区)政府和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完善考核评价细则,适时组织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督办,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行政效能监察机制和问责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开展综合考评,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严格管理队伍。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市民的监督,认真办好人大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认真做好市民来信来访的回复和接待工作。(区食安办、区监察局,各街镇(园区))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监管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扎实开展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完善培训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培训制度体系,学习食品安全监管技能知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监督执法责任意识提升。(各相关职能部门)
  (二)发挥专业优势,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相关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发挥专业优势、科学监管,分工协作、强化合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积极主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程监控,实现监管无缝衔接。
  严格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按照最严的准入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产地(或产品)准出制度,落实市场退出机制。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企业,要依法采取最严厉的处罚措施,要坚决强制退出,依法吊销企业许可证。种植养殖环节,要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行为的规范指导,加大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执法力度,清理清退不规范种植养殖户。加强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环节,要加大对食品的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力度。通过开展交叉执法、错时监管、飞行检查,跟踪复查整改效果等方式,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全面排查辖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存在风险,严厉打击出口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加强对小餐饮单位、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坚持监管和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其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区农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区粮食局、区商旅委,各街镇(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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